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行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索 引 号 : 791818836/2016-00080 | 发布机构: 区政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日期: 2016-07-26 |
发布时间: 2016-07-2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按照 关于“加大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力度,继续推进“首问责任制”、 “限时办结制”、 “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落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四大举措”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一是主动服务。主动对接区行业主管部门,开辟重点项目、民生项目交易服务“绿色通道”,落实专人负责,全程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交易服务。
二是及时服务。各项目交易过程、环节既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流程规程规定的办理时限,又主动及时跟踪提醒告知相关各方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马上”办结相应交易环节事项,缩短交易时限,降低交易成本,避免违规交易。
三是精细服务。通过专人负责、主动服务、及时跟进等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精细化服务,确保项目交易顺利完成。交易活动完成后,服务对象如有要求,对其办理行业主管部门其他手续的程序、时限等进行贴心指导。
四是跟踪服务。建立项目负责人制度,推行清单式管理,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项目负责人。建立“一个项目、一名项目负责人和一抓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帮助协调解决交易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为确保“四大举措”落到实处,防止“高举轻放”,区交易中心制定严密措施,细化服务标准,彻底杜绝作风不严不实、作为不到位、到位不作为,不到位作为等现象,切实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认度。
一是主动服务。主动对接区行业主管部门,开辟重点项目、民生项目交易服务“绿色通道”,落实专人负责,全程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交易服务。
二是及时服务。各项目交易过程、环节既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流程规程规定的办理时限,又主动及时跟踪提醒告知相关各方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马上”办结相应交易环节事项,缩短交易时限,降低交易成本,避免违规交易。
三是精细服务。通过专人负责、主动服务、及时跟进等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精细化服务,确保项目交易顺利完成。交易活动完成后,服务对象如有要求,对其办理行业主管部门其他手续的程序、时限等进行贴心指导。
四是跟踪服务。建立项目负责人制度,推行清单式管理,明确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项目负责人。建立“一个项目、一名项目负责人和一抓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帮助协调解决交易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为确保“四大举措”落到实处,防止“高举轻放”,区交易中心制定严密措施,细化服务标准,彻底杜绝作风不严不实、作为不到位、到位不作为,不到位作为等现象,切实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认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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