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位居全市首位
索 引 号 : 00846247X/2016-00093 |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16-07-28 |
发布时间: 2016-07-2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2016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农民增收工作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负责制,严格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支农政策,切实壮大核桃、蔬菜、畜禽、食用菌和蚕桑五大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农村劳务经济,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上半年,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4088元,同比增长11%,增幅较全市、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出0.5、0.8和2.1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一。其中: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584.56元,同比增长10.55%;农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032.97元,同比增长11.55%;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7.35元,同比增长19.93%;农民人均转移净收入462.77元,同比增长11.80%。
上半年,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4088元,同比增长11%,增幅较全市、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出0.5、0.8和2.1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一。其中: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584.56元,同比增长10.55%;农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032.97元,同比增长11.55%;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7.35元,同比增长19.93%;农民人均转移净收入462.77元,同比增长11.8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