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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蒲家乡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283527/2016-00042 发布机构: 蒲家乡 成文日期: 2016-07-29
发布时间: 2016-07-29 发文字号: 广朝蒲府发[2016]29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关于印发《蒲家乡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事故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蒲家乡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事故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六年四月十七日

  抄送:区政府办,区安监局,区应急办。

  广元市朝天区蒲家乡党政办公室 2016年4月17日 印

  蒲家乡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事故预案

  为及时、有效地开展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1、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遵循自救为主、各责其责、统一指挥、密切协调、救人第一、快速反应、属地保障、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学校员工及场镇房屋租赁经营者都有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

  3、事发单位(或有关经营者)承担有关施救费用。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一)领导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共聚集场所消除安全应急救援行动;

  2、统一全乡的应急救援工作;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4、适时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5、必要时向上级要求增援参与救援工作;

  6、及时按程序向区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二)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吴云雄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邹仁杰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各村主任,各单位负责人

  (三)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救援组和后勤组

  1、综合协调组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施救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协助领导组协调其他各组工作。承办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救援组

  主要职责:具体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查明事故的情况、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制定救援方案,上报领导组审定后实施;统一指挥施救队伍开展现场排险、伤员抢救及转送工作。

  3、后勤组

  主要职责:组织内部保卫及相关职工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协助职能部门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交通秩序;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统一指挥后勤保障队伍,筹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和通信器材;负责阻止未经批准人员进入现场。

  三、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和范围预案启动条件

  1、发生重、特大事故。

  2、虽不属于重、特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3、领导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均由领导组组长发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四、应急救援处理

  1、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地)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自救,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报告乡政府,值班电话:8672200。

  2、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领导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

  3、参加现场救援的人员必须严格按救援方案实施救援,未经领导组负责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计划。

  4、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事故调查与处理

  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结束后,领导组按照事故的调查程序,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员并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和恢复生产经营等工作。

  六、加强领导

  1、公共聚集场所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一旦接到事故救灾报告应立即赶到现场,全力以赴参加事故抢险工作,服从指挥,主动配合,保证通信畅通,不得推诿扯皮,不得影响和拖延事故抢险,否则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2、学校针对实际,分块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乡政府应急救援领导组备案,定期组织演练,使相关岗位和从业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增强预防安全事故的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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