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检查我区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6-00126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6-08-02 |
发布时间: 2016-08-02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8月2日,省环保厅监测处副处长张德良带领核查组对广元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组一行现场查看了企业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管理情况,查阅了企业自行监测档案资料,并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流速3项监测指标进行了现场比对监测。张处长一行对我区在工业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要求企业要积极开展除主要污染物以外的监测项目,继续完善监测点位,积极开展比对监测,及时进行信息公开,确保监测数据及时准确;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审查,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和公开自行监测结果,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放。
检查组一行现场查看了企业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管理情况,查阅了企业自行监测档案资料,并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流速3项监测指标进行了现场比对监测。张处长一行对我区在工业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要求企业要积极开展除主要污染物以外的监测项目,继续完善监测点位,积极开展比对监测,及时进行信息公开,确保监测数据及时准确;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方案的审查,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和公开自行监测结果,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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