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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局认真落实发票缴销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3958/2016-00027 发布机构: 区地方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16-08-04
发布时间: 2016-08-04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近日,为做好营改增试点后国、地税发票管理工作的顺利衔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改增后国税、地税发票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192号)根据市局“营改增”工作的统一部署,朝天地税局认真开展发票造册、核对等各项缴销工作,确保“营改增”后地税监制各类发票的有序缴销。在发票缴销工作中,该局积极对区局仓库剩余发票登记造册,对发票电子流与实物票核对无误的打包封存,按规定在外包装上注明发票种类、代码、数量信息并采取逐一清点实物和逐一对比电子票相结合的方法,确保265796份发票准确无误并对“营改增”后收回的各类发票共计265796份进行了集中销毁。发票的集中销毁为朝天区纳税人打造营改增税制改革阶段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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