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地税局纳税人学堂第四期
索 引 号 : 008463958/2016-00029 | 发布机构: 区地方税务局 | 成文日期: 2016-08-04 |
发布时间: 2016-08-04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纳税人QQ群、纳税人学堂、微信群、手机短信、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平台,开展资源税改革政策宣传,使纳税人及时知晓资源税改革新政,增进社会各界对资源税改革的认同,形成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深化税收调研。由区局综合税政股牵头会同各管理所对辖区内的资源税纳税人进行调查走访,了解掌握企业当前实际经营状况,计算资源税纳税人在改革前的税费负担率,就资源税应税产品的税率以及折算率、换算比向上级决策部门提出建议,同时也为业务培训和申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注重业务培训。区局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积极开展资源税改革相关政策的专题培训,使全局人员掌握和明确资源税改革的意义、要求以及具体规定,确保对外政策宣传、解释、辅导上做到政令统一、口径一致。通过此次培训,让全区从事资源税的税务干部和纳税人正确理解了资源税全面改革的各项政策,准确把握资源税全面改革精神和《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填报方法,为资源税全面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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