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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三措施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2234/2016-00080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6-08-04
发布时间: 2016-08-04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我区三措施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鼓励自主创业。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新创业俱乐部等平台,鼓励高校毕业生发展种养殖业、生态旅游、电子商务等创业项目,并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开业指导等一系列服务。目前,免费提供创业培训28人,引领高校毕业生创新29人,实现创业19人。

  开发就业岗位。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调查等方式,进一步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本信息、就业意愿、学习(工作)经历等情况。同时,设置公务员、事业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公开招考岗位162个,并为大学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目前,已实现大学生就业151人,其中就业见习54人,接收高校毕业生报到76人。

  提供金融扶持。将创业担保贷款与创业培训结合起来,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创业、促就业的作用,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目前,新审核小额担保贷款50万元,兑付高校毕业生见习、创业成功补贴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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