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秋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 详情
秋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索 引 号 : 008462496/2016-00044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成文日期: 2016-09-06
发布时间: 2016-09-06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秋季天气由热转凉,人体为了适应这种变化,生理代谢也发生变化。秋季又是收获季节,各种蔬菜、水果、水产品上市,食物品种繁多,饮食中要注意不要过于生冷,以免造成肠胃消化不良,发生各种消化道疾患,避免“病从口入”,确保饮食安全。

区食品安全办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1、购买食品时注意辨别食品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不要购买无检验检疫证明和印章等来源不明的畜禽肉,不要购买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要控制细菌繁殖。肉类等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后再食用。熟食和剩余饭菜应凉透后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要彻底加热。尽量不要食用隔天的剩余饭菜。

3、制作和贮存食物要生熟分开,刀案和餐具每次使用前应当清洗,不混用刀和案板等工具,防止交叉污染。制作凉菜的原料应新鲜,尽量不要吃隔顿凉拌菜。

4、注意防范食物中毒。不要食用鲜黄花菜和无法辨识的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食用菜豆角一定要烧熟煮透。在吃海鲜和烧烤时一定要注意原料的新鲜度。

5、生食的蔬菜、水果一定要用水充分浸泡、洗净,水果最好去皮后再食用。

6、消毒液等物品不能放置在厨房内或小孩能拿到的地方,保存时一定要贴上标签。

同时,特别提醒秋季饮食要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要注意节制饮食,暴饮暴食会增加肠胃负担,可能诱发急性肠炎、胆囊炎等。秋季应注意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吃富含维生素、纤维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