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四强化”保障当前食品安全
索 引 号 : 008462496/2016-00046 |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 成文日期: 2016-09-06 |
发布时间: 2016-09-06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强化专项检查。针对秋季学校食堂开学和中秋、国庆“双节”将至,认真部署了覆盖全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秋季学校食堂,中秋、国庆“双节前”前,旅游景区等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月饼生产经营单位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罚。
强化“明厨亮灶”。结合专项检查及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核查工作,抓住时间节点,把握标准,因地制宜,合理设计,全面打造玻璃、视频、矮墙等三类“明厨亮灶”厨房。
强化宣传培训。结合专项检查,以秋季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为主,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将学校食堂从人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列入日程;认真摸排辖区内的农贸市场,组织市场开办者进行培训,切实规范市场开办者的责任,着力打造农产品市场示范店。
强化监督抽检。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常用的食用农产品和中秋节前的畅销月饼组织专项抽检,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产品安排重点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将严格处罚,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情节恶劣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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