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9月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6-00168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6-09-08 |
发布时间: 2016-09-0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朝天区东溪河乡鲤鱼沟砂石加工厂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9月2日-2016年9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3564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东溪河乡鲤鱼沟砂石加工厂项目
2、建设地点:东溪河乡鲤鱼村二组
3、建设单位:朝天区羊木镇宏鑫建材销售部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元市新希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东溪河乡鲤鱼村二组,占地约3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堆放场、成品堆放场、设备加工区、沉淀池、办公生活用房,并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等设施。项目外购砂石原材料,不涉及砂石矿开采,年加工砂石3万立方米。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地或林地灌溉用肥。
⑵废气:项目在破碎、筛分环节采用喷雾洒水抑制粉尘污染。原料、成品堆场设置可移动洒水喷头,定期洒水降尘。加强厂区交通运输管理,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⑶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午间禁止生产作业;车辆运输应避开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控制车速、禁鸣喇叭,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
⑷固体废物: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在场区内暂存后定期清运用于覆土;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设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电话:0839-8623564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东溪河乡鲤鱼沟砂石加工厂项目
2、建设地点:东溪河乡鲤鱼村二组
3、建设单位:朝天区羊木镇宏鑫建材销售部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元市新希望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东溪河乡鲤鱼村二组,占地约3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原料堆放场、成品堆放场、设备加工区、沉淀池、办公生活用房,并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等设施。项目外购砂石原材料,不涉及砂石矿开采,年加工砂石3万立方米。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地或林地灌溉用肥。
⑵废气:项目在破碎、筛分环节采用喷雾洒水抑制粉尘污染。原料、成品堆场设置可移动洒水喷头,定期洒水降尘。加强厂区交通运输管理,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⑶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夜间、午间禁止生产作业;车辆运输应避开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控制车速、禁鸣喇叭,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
⑷固体废物: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在场区内暂存后定期清运用于覆土;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设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送垃圾填埋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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