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乡抓实“共产党员活动日”制度落实
索 引 号 : 008463667/2016-00045 | 发布机构: 李家乡 | 成文日期: 2016-09-09 |
发布时间: 2016-09-0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李家乡严格落实广元市“共产党员活动日”制度,列出活动安排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查督办,全乡各支部多形式、多举措扎实有序开展学习、议事和服务群众活动。
强化责任落实。乡党委书记负责对全乡“党员活动日”的宏观调度,联系村党建指导员负责对联系村的具体指导,各村党支部书记结合本村实际确定活动内容。
明确时间节点。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每月村级“党员活动日”的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各村每月10日,由村党支部组织本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
加强督查督办。乡党委每月召开村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督导本月“党员活动日”议题落实情况。把“党员活动日”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双向述职评议会的重要内容,半年、年底时组织现场观摩,确保活动效果。
强化责任落实。乡党委书记负责对全乡“党员活动日”的宏观调度,联系村党建指导员负责对联系村的具体指导,各村党支部书记结合本村实际确定活动内容。
明确时间节点。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每月村级“党员活动日”的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各村每月10日,由村党支部组织本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天。
加强督查督办。乡党委每月召开村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督导本月“党员活动日”议题落实情况。把“党员活动日”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双向述职评议会的重要内容,半年、年底时组织现场观摩,确保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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