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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朝天区开展建设施工领域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808/2016-00013 发布机构: 朝天质量技术监督局 成文日期: 2016-09-13
发布时间: 2016-09-13 发文字号: 广朝质监发[2016]7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局各股、室:

  根据市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建设施工领域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的通知》(广质监办〔2016〕62号)要求,我局制定了《朝天区开展建设施工领域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朝天区分局

  2016年5月18日

  朝天区开展建设施工领域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减少建设施工领域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化开展建设施工领域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不含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下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落实属地和行业的监管责任,强化建设施工领域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业主、施工、检验检测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培训,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

  二、领导机构

  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天宝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三元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成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刘小军质监事务中心主任兼监督监察股负责人

  王吉明业务股股长

  陈玲玲业务股工作人员

  刘小华法制股股长

  容宝军监督监察股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监督监察股刘小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

  除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以外的公(铁)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使用的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管理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四、整治重点

  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做到“三落实”(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制度),“两有证”(设备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上岗证),“一检验”(在用设备要定期检验),“一预案”(有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检验检测机构的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深化打非治违,严查各类违法违规情况。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治方案,迅速开展行动。

  (二)自查自改阶段(8月1日前):督促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到位。

  (三)检查督导阶段(11月20日前):联合安监、住建、交通、水务、经信委等相关部门对本地区重点使用单位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责令使用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30日前):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和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制定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于2016年11月20日前连同《建设施工领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实施情况汇总表》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当前形势,强化责任落实。随着西成快铁,昭化至广元快速通道及水利、水电等重点建设工程的陆续开工和推进,建筑施工领域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坚决克服走形式、走过场的麻痹松懈思想,突出责任,抓好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落实。要把推动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帮助相关单位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隐患整改。

  (三)加强督导检查,强化严格执法。结合本地实际,针对重点项目工程和重点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治中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要责令限期整改,严格执法,严肃责任追究。

  广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朝天区分局2016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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