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副食店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 详情
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副食店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496/2016-00056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成文日期: 2016-09-19
发布时间: 2016-09-19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副食店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所(队)、中心,机关各股室,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

春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根据区食安办《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广朝食安委发〔2016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23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副食店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部门行政主管责任和食品药品和工商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核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四位一体”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配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严禁对外承包经营,一经发现,将立即通报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并责令停业整顿,整改不到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严肃追查相关部门和监管人员责任。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明厨亮灶”工程要求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从业人员健康、培训档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从业人员是否参加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四)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 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散装食品、肉制品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严查清洗消毒保洁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保洁设施是否完备。

(六)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存在加工高危食品行为,学校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七)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人采购、 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专用称量”的六专要求。

(八)严查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副食店、小摊点。对学校园周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餐饮单位、副食店、小摊点严查。检查是否有经营腐败变质食品、超过有效期食品、三无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检查方式

各基层所联合乡镇食安办开展专项检查,局机关会同教科局开展专项督查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范围

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托管机构食堂及职业中学食堂,重点加强对农村偏远地区的中小学食堂、民办幼儿园食堂的检查。

五、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 2016年 2月23日起至325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223-2月26

各类学校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八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229-3月9

各所对辖区各类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明显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督查阶段(310-3月25

局将联合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组成督查组,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周边餐饮、副食店食品安全进行专项督查,并对专项督查情况进行全区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餐饮监管股,由雷雁同志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基层所也要成立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会同乡镇食安办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细化责任;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对辖区各类学校食堂(托辅机构食堂)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强化驻校监督员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大监管力度,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所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守工作纪律,树立良好的食药监工作形象。为确保本次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各项检查落到实处。各所要严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禁办理人情案件和检查走过场,在专项检查中各所执法人员务必做好现场检查笔录、整改笔录及监管记录等文书,做到痕迹化监管(每所学校食堂必须有监管痕迹)。各所专项检查工作情况于2016315前报局餐饮服务监管股。

 

附件:1.2016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2.2016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查工作分组

 

 

     

 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6年2月24

 

 

 

 

附件1

 

2016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序号

学校食堂

学校负责人

存在问题

 

 

 

 

 

 

 

 

 

 

 

 

 

 

 

 

 

 

 

 

 

 

 

 

 

附件2

 

2016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查工作分组

 

第一督查组:负责督查曾家、中子、沙河片

组长:罗光明

成员: 严大林  王长邦   丁贵成

车辆保障: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第二督查组:负责督查朝天、羊木、大滩片

组长:卢珍国

成员:雷雁  张业鑫  张中华

车辆保障: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