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公示模板
索 引 号 : 008462488/2016-00035 | 发布机构: 区物价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0 |
发布时间: 2016-09-2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物价局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根据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区物价局是负责全区物价工作的政府工作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管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二)201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清理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我局会同财政局编制了《朝天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朝天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在朝天区人民政府网和朝天区门户网站公布。目前,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计4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0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计15项。
2、全面掌握价格动态,强化市场价格预警。2015年,我区各类主要商品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基本平稳,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1.9%。一是对米、面、油、肉、蔬菜、汽柴油、化肥等42种重要商品价格每周开展监测。截止目前,共采集价格信息共上报价格监测月分析报告12份,周报表48份,农业生产资料月报表12份,共采集价格信息5000余条。二是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在认真做好常规监测的同时强化应急监测,及时掌握重点监测品种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提出了加强价格监管的具体措施,确保了相关产品价格相对稳定。三是印发《朝天价格信息》12期,重点反映主副食品、蔬菜、农业生产资料、本地自产特色产品价格情况,以及价格波动的原因分析等,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我区市场价格动态。
3、加强重点时段市场监管,强化明码标价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扎实开展了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和2015端午节、五一劳动节、中考等重点时段市场监管工作。今年上半年节假日期间和重要时段,我局向经营者发放告诫函1000余份,发放明码标价签3000余张,全区明码标价率达到90%,重点公共场所和重点行业的明码标价率达到100%。
4、开展专项检查,畅通诉求渠道。2015年,按照省、市发改委的部署要求,我局先后在全区开展了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客运票价重点检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资源要素价格和清理整顿金融服务收费专项检查、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出动检查组累计80余次、200余人次,涉及教育、景区、医疗卫生等80余个单位,促进了价格收费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切实保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5年,共受理各种举报65件(其中:价格举报投诉3件,价格咨询63件),办结65件,办结率为100%。
5、抓好价格调节基征收。从2011年11月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以来累计征收533万元,截止目前,今年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80万元,完成总任务的12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7万元,增长率为25.87%。
6、切实做好价格认证工作。今年,共受理价格鉴证业务32宗,标的额2071.39万元,鉴定数量和标的在去年基础上翻番。其中:涉案财物鉴定30宗,车损鉴定业务1宗,火灾鉴定1宗。未发生一次错案,所办案件受到公检法的好评。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额114.97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0.6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4.35万元。收入总额较2014年减少2.8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一般事务性支出减少。
本单位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额10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8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万元,其他支出42.93万元。支出总额较2014年减少6.83万元。变化情况,减少主要原因: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机构正常的日常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办公经费、退休人员退休费用支出等。
本单位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用于专项业务的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86万元,主要用于:物价管理事务中的印刷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三)医疗卫生支出2.71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2.05万元。
(五)其他支出42.9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5万元,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辖区内4A景区门票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5.34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6万元。
2015年末公务车保有量1辆,主要用于物价管理工作。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护机关正常运转开支机关运行经费3.6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2015年车辆保有量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附表1:广元市朝天区物价局2015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广元市朝天区物价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表
附表2-1:广元市朝天区物价局2015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广元市朝天区物价局2015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广元市朝天区物价局2015年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广元市朝天区物价局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根据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区物价局是负责全区物价工作的政府工作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管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二)201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清理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我局会同财政局编制了《朝天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朝天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在朝天区人民政府网和朝天区门户网站公布。目前,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计4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0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计15项。
2、全面掌握价格动态,强化市场价格预警。2015年,我区各类主要商品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基本平稳,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1.9%。一是对米、面、油、肉、蔬菜、汽柴油、化肥等42种重要商品价格每周开展监测。截止目前,共采集价格信息共上报价格监测月分析报告12份,周报表48份,农业生产资料月报表12份,共采集价格信息5000余条。二是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在认真做好常规监测的同时强化应急监测,及时掌握重点监测品种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提出了加强价格监管的具体措施,确保了相关产品价格相对稳定。三是印发《朝天价格信息》12期,重点反映主副食品、蔬菜、农业生产资料、本地自产特色产品价格情况,以及价格波动的原因分析等,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我区市场价格动态。
3、加强重点时段市场监管,强化明码标价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扎实开展了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和2015端午节、五一劳动节、中考等重点时段市场监管工作。今年上半年节假日期间和重要时段,我局向经营者发放告诫函1000余份,发放明码标价签3000余张,全区明码标价率达到90%,重点公共场所和重点行业的明码标价率达到100%。
4、开展专项检查,畅通诉求渠道。2015年,按照省、市发改委的部署要求,我局先后在全区开展了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客运票价重点检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资源要素价格和清理整顿金融服务收费专项检查、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出动检查组累计80余次、200余人次,涉及教育、景区、医疗卫生等80余个单位,促进了价格收费秩序的进一步规范,切实保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5年,共受理各种举报65件(其中:价格举报投诉3件,价格咨询63件),办结65件,办结率为100%。
5、抓好价格调节基征收。从2011年11月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以来累计征收533万元,截止目前,今年征收价格调节基金180万元,完成总任务的12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7万元,增长率为25.87%。
6、切实做好价格认证工作。今年,共受理价格鉴证业务32宗,标的额2071.39万元,鉴定数量和标的在去年基础上翻番。其中:涉案财物鉴定30宗,车损鉴定业务1宗,火灾鉴定1宗。未发生一次错案,所办案件受到公检法的好评。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额114.97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0.6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4.35万元。收入总额较2014年减少2.83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一般事务性支出减少。
本单位2015年度支出决算总额102.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8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万元,其他支出42.93万元。支出总额较2014年减少6.83万元。变化情况,减少主要原因: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减少。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机构正常的日常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日常办公经费、退休人员退休费用支出等。
本单位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用于专项业务的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86万元,主要用于:物价管理事务中的印刷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三)医疗卫生支出2.71万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2.05万元。
(五)其他支出42.9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5万元,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辖区内4A景区门票价格成本监审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5.34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6万元。
2015年末公务车保有量1辆,主要用于物价管理工作。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15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护机关正常运转开支机关运行经费3.6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万元,工程采购支出0万元,服务采购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2015年车辆保有量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附表1:广元市朝天区物价局2015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2:广元市朝天区物价局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表
附表2-1:广元市朝天区物价局2015年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2:广元市朝天区物价局2015年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2-3:广元市朝天区物价局2015年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附表3:广元市朝天区物价局2015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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