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告知羊木环宇网吧没有悬挂消防安全合格证的函
索 引 号 : 451276735/2016-00057 | 发布机构: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2 |
发布时间: 2016-09-22 | 发文字号: 广朝文广新函[2016]11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区消防大队:
近日,我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对辖区网吧进行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羊木环宇网吧(地址:羊木镇场镇,法人代表:何青玫)没有悬挂《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为确保互联网经营场所的安全规范,特将这一情况告知贵单位,望请及时核查。
此函
近日,我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对辖区网吧进行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羊木环宇网吧(地址:羊木镇场镇,法人代表:何青玫)没有悬挂《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为确保互联网经营场所的安全规范,特将这一情况告知贵单位,望请及时核查。
此函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5月27日
2016年5月27日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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