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科局2015年民办教育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 008462584/2016-00030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2 |
发布时间: 2016-09-22 | 发文字号: 广朝教科发[2016]18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5年民办教育工作总结
2015年民办教育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民办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和教育强区两大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抓管理、提质量、创特色”的教育思路,着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稳步发展。现就我区2015年民办教育工作情况作以下总结: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重领导,强组织,保障民办教育有序健康发展
1.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区政府成立民办教育发展领导小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召开了民办教育发展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化解民办教育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2. 高度重视,营造环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认识民办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大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力度,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为民办教育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
3. 科学规划,同步发展。区政府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出台了《朝天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努力形成以公办教育为主、民办教育为辅,公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新体制。
(二)强管理,明职责,提升民办教育整体水平
1. 发挥职责,强化监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建立健全督导制度,在办学准入、收费规定、年检年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审批关、财务关、评估关。
2. 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督促民办学校向规范化、优质化方向发展,努力提高办学水平。由教科局、交通、卫生等部门组成安检联合执法队,开展了对民办学校清理整顿专项工作,加强了校园环境整治工作,切实加强了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办园行为。
3. 加强督导,细化考核。年底组织力量根据《朝天区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实施细则》对民办幼儿园进行评估考核,对存在问题要求做到即知即改,不能及时整改的限期整改,并书面回复整改情况。
(三)多举措,建机制,夯实民办教育发展基础
1. 坚持年检制。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年底对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进行了年审和备案。
2. 建立幼儿园星级评定制度。为了满足人们群众日益增长的学前教育需要,发挥幼儿园示范引领、功能辐射作用,从而有力地推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广元市幼儿园星级评定细则》标准,对6个民办幼儿园进行星级评定工作。
3. 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出台了《朝天区星级幼儿园收费标准》(广朝物价发[2015]2号),要求各幼儿园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行为。
4. 建立安全专项督查制度。为切实加强全区范围内民办幼儿园的安全及饮食管理,我们始终坚持以一手抓规范发展、一手抓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摆在教育发展的突出位置,确保幼儿园安全稳定,一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办学条件需进一步改善。对照幼儿园办学标准,民办园办学条件参差不齐,教学用房、活动场地、绿化面积差距较大,教学设施、实验仪器、图书及体、音、美器材还不足,教育信息化设备还很落后。
2. 安全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定隐患。安全工作虽摆到议事日程,但工作开展不细不实,有缺失、有漏洞,在学校校舍、食品卫生、接送学生等方面还存在有一定隐患。
3. 教师流动频繁,队伍不够稳定。教师工资不高,“五险一金”未完全得到保障,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教师队伍不够稳定。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6年1月18日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 印
2016年1月18日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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