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科局2016年民办教育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 008462584/2016-00032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2 |
发布时间: 2016-09-22 | 发文字号: 广朝教科发[2016]21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6年民办教育工作要点
各中小学、幼儿园、片区学校会计统计室: 2016年民办教育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民办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抓管理、提质量、创特色”的教育思路,切实加强统筹管理与指导,着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民办教育。特拟定2016年民办教育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争取资金支持。将争取到的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增添保教设施、配备足够的幼儿图书、玩具和活动或游戏器材等。
二、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一是加强公办园与民办园的结对帮扶,每一所民办园都必须与一所条件比较好的公办园结为对子,定期与不定期在公办园中选派优秀教师“送教”到民办园;二是加强民办园教师培训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民办园与公办园同等安排。三是组织民办园的园长和骨干教师外出参观学习,积极借鉴别人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管理理念。
三、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一是扎实开展对全区民办幼儿园的年检审核工作。二是对已评定星级的民办幼儿园要求星级升级。三是严格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行为。四是做好保教保育工作,严禁“小学化”倾向出现。五是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制,组织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对幼儿校舍、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园务管理、收费行为等事项进行督导检查。提升民办园安全风险防范能力,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6年2月7日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6年2月7日 印
2016年2月7日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6年2月7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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