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申请对2016年资产清查结果核实审查的函
索 引 号 : 451276735/2016-00061 | 发布机构: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2 |
发布时间: 2016-09-22 | 发文字号: 广朝文广新函[2016]15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区财政局:
根据广朝财发〔2016〕14号文件要求,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通过清查,我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各项财务制度落实到位。至清查基准日,我局资产清查结果为:固定资产盘盈115380121元,盘亏 1244750元。资产固定资产卡、账、物相符。现申请区财政局对此次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审查。
此函
根据广朝财发〔2016〕14号文件要求,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了清查、核实。通过清查,我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各项财务制度落实到位。至清查基准日,我局资产清查结果为:固定资产盘盈115380121元,盘亏 1244750元。资产固定资产卡、账、物相符。现申请区财政局对此次清查结果进行核实审查。
此函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7月12日
2016年7月12日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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