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科局关于转发《广元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584/2016-00041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2 |
发布时间: 2016-09-22 | 发文字号: 广朝教科发[2016]59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转发《广元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片区会计统计室: 转发《广元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广元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广教函〔2016〕192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朝天实际,提出相关要求,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强化教师队伍管理的首要任务,师德表现是考核教师工作的首要指标,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全面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是最根本的也是一贯的要求。在当前形势下,这样的要求必须更严更高,可现实中仍有少数教师无视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拿工作当儿戏、当副业,工作不在状态,组织纪律涣散,法纪观念淡薄,对行业和单位的行为准则和规章制度置若罔闻;个别教师甚至严重背离职业道德,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还有部分教师履行职责时,违背教书育人的根本宗旨,出现严重的功利化倾向,遇到评优晋级强争硬要,对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工作横加指责,说话口无遮拦,行事随心所欲,其言行与职业身份极不相称,与时代要求格格不入。这些现象和行为严重影响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严重损害了教师的群体形象。各校务必抓住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的机遇,增强队伍建设的忧患意识,针对本校教师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教师队伍管理务必从严的指导思想,与“两学一做”活动紧密结合,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分阶段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好活动。
一、成立工作机构。区教科局成立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王绍刚、文汝军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活动开展由分管领导马全福同志综合协调,人事股负责日常工作。为督促学校抓好工作落实,特成立工作督导小组,成员及分工如下:
(一)朝天片
组长:阳绪明 成员:沈方全 徐廷军
(二)中子片
组长:张晓蓉 成员:曾 伟 李 勇
(三)曾家片
组长:李阳春 成员:王正华 王 雄
(四)羊木片
组长:胡守奎 成员:杜彦章 郭 凯
(五)大滩片
组长:蒲忠平 成员:李敬禄 李发宇
(六)沙河片
组长:马全福 成员:李光明 刘汉平
二、组织全员参与。原则上要求全体教师必须参加集中学习,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学校做好登记备查。
三、确定学习重点。把《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涉及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法律法规作为集中学习的重点,让广大教师进一步明确行业规范和纪律约束,从而杜绝违规违纪。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片区督导组要适时深入学校进行检查指导,采取讲党课、座谈交流、警示教育等方式对广大教师进行教育引导,各片区视导员要全覆盖深入片区每所学校,加强日常监督,杜绝活动走过场,流于形式。
五、注重资料收集。活动中要注重图片、影像及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活动结束要形成工作总结,并建立专档。
六、明确时间要求。整个活动自7月10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我区学校放暑假前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得少于一周,并于9月10日前完成集中学习教育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区教科局人事股。
附件:《广元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广教函〔2016〕192号)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6年7月7日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 印
附件:
广教函〔2016〕192号
广 元 市 教 育 局
关于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教科)局,市直属学校: 关于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集中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7月10日-9月20日。
二、 学习安排
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提高认识(7月10日-20日)。各县区各学校要通过举办辅导讲座、集中学习、讨论交流、自主学习等形式,组织广大教职工开展不少于一周的学习教育活动。以学习贯彻《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线,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查摆问题,对照检查(7月21日—25日)。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代表及教师座谈会等形式,查找教师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位教师要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查摆个人问题,深刻反思个人师德师风行为,形成反思小结。
(三)专项整治,总结提高(7月26日-9月20日)。重点整治违规购买教辅材料,违规举办或参与“谢师宴”“升学宴”,有偿家教以及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问题。各学校要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教职工思想认识,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自觉抵制违规补课和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区和学校要抓住重点时间段,特别是暑假放假、教师节及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组织专门力量,专项整治中小学违规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教育乱收费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各学校要结合检查情况,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切实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学习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和学校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周密安排,制定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活动计划。要针对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及教师个人整改方案,方案要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教师师德水平。
(二)加强宣传报道。在学习教育活动中,要注意培育典型,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学习榜样,广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模范力量的示范作用,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学校要扎实推进学习教育,确保活动实效。市、县区教育(教科)局要对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加强督查,认真检查学校的学习计划、教师学习笔记、问题及整改措施方案等资料。各县区各学校要及时形成工作总结,并于9月2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广元市教育局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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