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夏秋旅游旺季交通运输安全与旅游客运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357/2016-00025 | 发布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2 |
发布时间: 2016-09-22 | 发文字号: 广朝交发[2016]80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2016年夏秋旅游旺季交通运输安全与旅游客运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夏秋旅游旺季交通运输安全与旅游客运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机关有关股室:
为切实做好2016年夏秋季旅游旺季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旅游市场秩序,根据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夏秋旅游旺季安全与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检查的通知》(川旅产领办〔2016〕24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6年夏秋旅游旺季交通运输安全与旅游客运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广交函〔2016〕286号)要求,现将开展2016年夏秋旅游旺季交通运输安全与旅游客运市场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以旅游运输企业自查、区运管、海事部门全面检查与区交通运输局重点抽查相结合,突出汛期、暑期、中秋、“十一”国庆黄金周等重点时段,主要检查道路、水路旅游运输安全与市场秩序管理情况。
二、检查内容
(一)道路运输方面:开展道路旅游客运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特别是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或擅自改变团队运行线路和停靠点、不按旅游客运服务质量规范提供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加强旅游客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情况;督促旅游包车推广使用全省旅游客运车辆统一标识,督促旅游客运企业规范旅游客运车辆“导游专座”设置情况。
(二)水上交通方面:风景旅游区水域安全监管情况;客(渡)船的适航状况、船员适任情况及“救生衣行动”执行情况;客渡船舶“六不发航”等制度及汛期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三)公路管理方面:在管养公路沿线范围内依法设置的景区、景点指示牌是否到位、是否被遮挡等情况;通往曾家山、水磨沟、明月峡、雪溪洞等景区道路安全通行情况。
三、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0日,旅游运输企业从即日起迅速展开自查,行业管理部门开展检查,局将适时开展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局属行业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加大旅游旺季旅游客运市场监管力度,督促旅游客运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纠正各类不规范经营行为和不安全驾驶行为。
(二)局属行业监管部门要及时制定检查方案,采取明查暗访方式按照检查内容开展检查。
(三)区运管所、区地方海事处、区养护段、区路政所在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对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局安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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