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科局、市教育基金会朝天区办事处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国机教育扶贫奖励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584/2016-00046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2 |
发布时间: 2016-09-22 | 发文字号: 广朝教科发[2016]77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广元市教育基金会朝天区办事处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国机教育扶贫奖励
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片区学校会计统计室:
为加强教育扶贫奖励基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奖励基金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支持全区贫困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引导全区教职工更加关爱贫困学生,特制定《广元市朝天区国机教育扶贫奖励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国机教育扶贫奖励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广元市教育基金会朝天区办事处
2016年8月29日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印
2016年8月29日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6年8月29日 印
附件
广元市朝天区国机教育扶贫奖励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为切实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鼓励支持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更好地完成学业,引导全区教职工更加关注关爱贫困家庭学生,特设立广元市朝天区国机教育扶贫奖励基金。为规范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金来源
本基金由国机集团发起设立并提供资金来源,同时也接受国内外其他社会团体、企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二、奖励对象及标准
奖励基金每学年评选和颁发一次(评选及颁发时间原则上定在每年8月进行),具体奖励对象及标准如下:
(一)广元市朝天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且在广元市朝天中学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考取一本专业的学生,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0元;考取二本专业的学生,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在广元市朝天中学就读高一、高二年级且属于广元市朝天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子女,品行端正,成绩优异的在校生6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3000元。
(三)在区内初中学校毕业且进入朝天中学就读的中考成绩前50名的贫困生,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四)爱岗敬业,为贫困学生学习生活给予关照和帮助的朝天区在职优秀教职工,每学年奖励1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同时,由区委、区政府授予其“广元市朝天区教育扶贫爱心园丁”荣誉称号。
三、基金申报流程
(一)学生填写《广元市朝天区国机教育扶贫奖励基金审批表》,由朝天中学初审,朝天区国机教育扶贫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复审,确定奖励对象。
(二)教职工填写《广元市朝天区国机教育扶贫奖励基金审批表》,由任职所在学校初审,朝天区国机教育扶贫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复审,确定奖励对象。
(三)对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由朝天区教科局公开公示无异议后,报国机集团最终确定。
(四)奖励对象的评审标准由朝天区国机教育扶贫基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和修订,并依据标准严格进行评审。
四、基金的管理与监督
(一)为保证基金使用的规范和安全,成立朝天区国机教育扶贫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基金管理监督小组。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区教科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区教科局计财股、教育股、人事股、区招办相关同志及朝天中学相关领导组成。基金管理监督小组成员由区教科局纪委成员兼任,对基金使用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二)本基金在教科局捐赠资金专用帐户下设单独科目,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确保捐赠资金安全和按照捐赠人意愿使用。每年12月31日前,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具基金收支明细表交区委、区政府及国机集团。
(三)本基金使用期限暂定为2016至2018年,共3年。
本办法由朝天区国机教育扶贫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