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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粮食局
索 引 号 : 008462517/2016-00030 发布机构: 区粮食局 成文日期: 2016-09-22
发布时间: 2016-09-22 发文字号: 朝天区朝天镇文昌路8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粮食局

  地址:朝天区朝天镇文昌路8号

  邮编:628012

  电话:(0839)8622276

  根据《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机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广元市朝天区粮食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区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粮食工作的各项措施。

  2.负责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方案规划,提出收储、轮换、动用区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全区粮食收购任务的实施,指导所属粮食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和市场粮食销售工作。

  3.根据区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粮食流通、粮食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执行。

  4.负责区级储备粮的管理;监督检查区级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安全。

  5.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负责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审批;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执行国家粮食政策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区粮食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置违法行为。

  6.规划、协调、指导全区粮食仓储设施的建设、维修和改造。

  7.负责区属国有粮食企业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区粮食财务管理和本系统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政策性资金的监控;负责粮食会计报表的汇编、上报工作;指导和监督区属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工作。

  8.指导和监督系统内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区粮食行业统计工作,完成统计报表、社会粮食平衡调查等统计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粮食系统的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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