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2016年区文广新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451276735/2016-00075 | 发布机构: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2 |
发布时间: 2016-09-22 | 发文字号: 广朝文广新发[2016]8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局内各股室、局属事企业单位:
为加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以及省、市、区财政201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全面清查核实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真实完整反映本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建立动态管理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实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
(三)有效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实施资产使用绩效管理。
(四)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
二、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即区文广新局及直属六个(区电视台,区文管所,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宣传文化中心,区执法队)事业单位属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资产管理财务的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务股及六个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由财务股和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二)本次清查是在我局前三年资产自查工作基础上,按照本次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数据。
(三)本次清查结果的相关数据应与同年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衔接。因本单位灾后重建项目多,2015年12月31日前区影剧院、明月峡文物保护、体育场、电视台维修加固、红军文化园BT等项目,工程已审结,但项目未审结,所有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3至4年了,对这些资产的盘盈应作说明并提供相关审计报告及证明材料。
(四)经过清查核实的资产,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建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将所有资产数据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动态管理。
(五)财政部门根据清查核实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资产清查结果予以核实批复,我局将根据批复情况调整相关会计账务。
四、内容和步骤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是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益认定,资产核实,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清查准备(4月16日至4月30日)。制定清查方案,成立清查领导小组,布置清查工作。
(二)清查盘点(5月1日至5月31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按计划开展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清理。在资产系统中完善补录2015年12月31日前资产增减变化情况。
(三)审计申报(6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资产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整理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汇总,上报区财政局教科文卫股进行审核,并在核实申请文件,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损溢,资金核实申请表,资产清查汇总表上签字。
(四)账务处理。根据财政局批复意见进行账务处理,并将核算结果逐级报主管部门备案,总结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
(二)规范操作。资产清查工作要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建立资产台账,资产卡片数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清查出来的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将对资产清查各种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交档案室保存。
(三)严肃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和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不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坚决杜绝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特此通知
抄 送:区财政局。
为加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以及省、市、区财政201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大家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全面清查核实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真实完整反映本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建立动态管理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实施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
(三)有效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实施资产使用绩效管理。
(四)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资产安全和完整。
二、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即区文广新局及直属六个(区电视台,区文管所,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宣传文化中心,区执法队)事业单位属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资产管理财务的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财务股及六个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由财务股和办公室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二)本次清查是在我局前三年资产自查工作基础上,按照本次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数据。
(三)本次清查结果的相关数据应与同年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衔接。因本单位灾后重建项目多,2015年12月31日前区影剧院、明月峡文物保护、体育场、电视台维修加固、红军文化园BT等项目,工程已审结,但项目未审结,所有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3至4年了,对这些资产的盘盈应作说明并提供相关审计报告及证明材料。
(四)经过清查核实的资产,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建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将所有资产数据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动态管理。
(五)财政部门根据清查核实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资产清查结果予以核实批复,我局将根据批复情况调整相关会计账务。
四、内容和步骤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是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益认定,资产核实,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清查准备(4月16日至4月30日)。制定清查方案,成立清查领导小组,布置清查工作。
(二)清查盘点(5月1日至5月31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按计划开展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清理。在资产系统中完善补录2015年12月31日前资产增减变化情况。
(三)审计申报(6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资产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整理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成录入汇总,上报区财政局教科文卫股进行审核,并在核实申请文件,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损溢,资金核实申请表,资产清查汇总表上签字。
(四)账务处理。根据财政局批复意见进行账务处理,并将核算结果逐级报主管部门备案,总结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本次资产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
(二)规范操作。资产清查工作要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建立资产台账,资产卡片数据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清查出来的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将对资产清查各种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交档案室保存。
(三)严肃纪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和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不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坚决杜绝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5月14日
2016年5月14日
抄 送:区财政局。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5月14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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