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公布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索 引 号 : 451276735/2016-00076 | 发布机构: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2 |
发布时间: 2016-09-22 | 发文字号: 广朝文广新发[2016]3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区直文化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孙世居、刘代斌等10位分别为我区耍龙灯、道教案子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朝天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附件:
朝天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一、民间舞蹈 :
耍龙灯(小安乡) 孙世居13698330364
传统舞狮(李家乡) 向德应15883524343
二、民间手工技艺:
羊木土陶制作工艺(羊木镇) 孙农明13684350235
酿酒(曾家镇) 李国英(女)18781253107 0
三、民间美术:
神像雕刻(柏杨乡) 徐自富13678399362
道教案子画(平溪乡) 刘代斌15984450249
四、民间信仰 :
拱北祭祖(大滩镇) 马超轩18383918848
五、民间戏曲:
川北文曲戏 (陈家乡) 许汉林13980160998
(中子镇) 何国清13458148469
小安傩戏特技(平溪乡) 易金禄13551649078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辖区内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确定孙世居、刘代斌等10位分别为我区耍龙灯、道教案子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朝天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3月28日
2016年3月28日
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印 |
附件:
朝天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一、民间舞蹈 :
耍龙灯(小安乡) 孙世居13698330364
传统舞狮(李家乡) 向德应15883524343
二、民间手工技艺:
羊木土陶制作工艺(羊木镇) 孙农明13684350235
酿酒(曾家镇) 李国英(女)18781253107 0
三、民间美术:
神像雕刻(柏杨乡) 徐自富13678399362
道教案子画(平溪乡) 刘代斌15984450249
四、民间信仰 :
拱北祭祖(大滩镇) 马超轩18383918848
五、民间戏曲:
川北文曲戏 (陈家乡) 许汉林13980160998
(中子镇) 何国清13458148469
小安傩戏特技(平溪乡) 易金禄13551649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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