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357/2016-00029 | 发布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3 |
发布时间: 2016-09-23 | 发文字号: 广朝交发[2016]45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
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
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机关有关股室: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广朝府办发﹝2016﹞29号)要求,区交通运输系统须办理区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政协五届六次会议涉及到交通运输行业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有24件,其中:重点建议案(提案)2件。现就认真做好2016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区交通运输系统须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4件、协办2件,须主办政协委员提案7件、协办1件(详见附件)。各办理部门要落实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责任制,确定具体人员办理,机关有关股室要积极配合,认真完成办理工作任务。
二、注重办理质量
各办理部门要落实责任,实事求是,认真负责,集中时间和力量,早办、快办、办好,尽可能解决实际问题,让代表、委员满意。对有条件解决或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对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订出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于现阶段确实解决不了或由于客观条件无法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讲明政策依据,争取理解。
各办理部门要在8月31日前办理答复完毕,并将答复件送交局办公室汇总。因特殊情况认为本办理部门不能按时作出答复的,要在8月25日前书面向局目标办说明情况,并订出下一步加快办理的计划方案,正式答复最迟不能超过9月5日。
建立跟踪督办、落实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局目标办每周进行一次督查,对办理迟缓或质量低劣的将按目标管理的相应要求进行逗硬考核,责任追究。
三、强化沟通协调
各办理部门要继续在提高办理的“面商率、按时办结率、问题解决率和满意率”上下功夫。每一件建议(提案)办理要有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办理前,各挂片领导要与提出该建议(提案)的代表(委员)提前联系,见面沟通,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争取他们的支持。(时间:8月1日—8月5日)
第二阶段:办理中,各挂片领导要与代表(委员)座谈沟通,共同调研,征求办理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研究型和落实型转变,并形成初步答复意见。(时间:8月6日—8月10日)
第三阶段:办理后,各挂片领导要再次与代表见面,向代表(委员)及时汇报答复意见,努力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满意率。答复完毕,并书面报局目标办。(时间:8月11日—8月31日)
第四阶段:形成正式答复件,由局目标办按规定程序向区人
大办、区政协办、区政府督查室进行书面回复和网上(http://ct
pc.gov.cn)回复。(时间:9月1日—9月5日)
四、严格答复程序
建议、提案的办理部门全权协调办理工作有关事项。
(一)拟定答复意见。格式要规范,内容要严谨。
(二)初审。拟定的答复初稿须先行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对其不满意的部分要认真修改完善,再交局责任领导初审。
(三)审签。局责任领导、办理部门及有关股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由局办公室复核,并送局主要领导审核,报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局主要负责人审签,最后由局办公室印制。
(四)回复。办理部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书面回复和当面回复;局目标办根据办理回复意见向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政府督查室进行书面回复或网上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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