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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柳乡四措施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3675/2016-00024 发布机构: 麻柳乡 成文日期: 2016-09-23
发布时间: 2016-09-23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为持续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保护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利益,麻柳乡结合实际,积极落实措施,统筹协调,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全乡农业生产。

  一是精心组织。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指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要求各村深刻领会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原则、政策要领,熟悉工作流程,正确把握各自角色定位,做到不缺位、不越位,要负责引导、支持和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督促落实其各项措施,扎实做好承保、理赔工作。

  二是宣传到位。切实做好面上和点上宣传工作,通过会议、便民大厅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并结合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等工作向农户讲解保险品种、保险责任,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参与农业保险,做到自愿投保的农户不漏保。

  三是规范操作。各村种植大户根据实际种植面积,据实办理保险事宜,不得以少报多、以多报少,各村要严格把关大户投保面积,种植散户按投保清单收取保费,做好投保清册、公示等投保材料上报工作,并以村委单位投保出单,村组干部不得以虚假流转或虚假代耕投保农业保险。

  四是严肃责任。政策性农业保险时间紧、要求严,各村要严格依照政策性农业保险规定及时承保、及时理赔,投保作物受灾后要督促投保户及时报灾,村组干部要做到据实报灾、据实理赔,投保、理赔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严禁投保户虚假投保、虚假报灾骗取农业保险理赔资金行为;对于因保费缴纳不及时,投保材料、报灾理赔材料上报不及时等影响农业保险工作的,相关人员承担工作失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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