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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曾家镇2016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659/2016-00063 发布机构: 曾家镇 成文日期: 2016-09-23
发布时间: 2016-09-23 发文字号: 广朝曾府[2016]38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曾府〔2016〕38号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曾家镇2016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场镇各单位:

  《曾家镇2016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按预案要求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日

  特此通知抄送:区安委会、区安监局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3日印

  曾家镇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应 急 预 案

  一、适用范围和事故分级

  本预案适用于曾家镇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发生食源性疾患,严重影响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分为三级: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辖区内2个以上村(居委会)、给消费者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有死亡病例报告的;

  3、曾家镇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1个镇街2个村居以上,给消费者饮食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至100(不含)人,无死亡病例报告的。

  (三)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三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村居以下,给消费者饮食安全造成一定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不含)人以下,无死亡病例报告的。

  二、应急处理工作原则:

  按照“全镇统一领导、个村(居委会)负责、部分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其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镇政府牵头,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和有关村(居委会)处理;较重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牵头,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和有关村(居委会)处理。镇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镇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镇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

  应急指挥部主要由镇安监办、办公室、稽查队、质检所等部门组成,必要时其他单位随时参加。

  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新闻信息;审议批准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处理工作报告等。

  镇应急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安监办:负责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拟订镇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和所需物质的组织供应工作。

  稽查队:负责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立案查处工作。

  质检所:负责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的技术鉴定工作。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镇长担任,副主任由安监办、稽查队、办公室、质检所的负责同志担任。安监办负责落实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落实镇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的控制事故;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向上级部门及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二)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镇安监办是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有关问题;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

  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建立和管理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并实施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镇安监办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库。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建议,进行技术指导。

  四、监测、预警与报告体系

  (一)建立监测系统

  全镇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体系。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加强重点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系统。安监办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二)建立预警系统

  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生产高风险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食品安全形式,并及时作出预警。

  (三)建立报告制度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后,应当立即向镇聘任的食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报告,也可以直接向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报告。

  2、下级向上级报告

  镇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报告,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决定是否向上级报告。

  3、报告时限要求

  事故发生后,应在知悉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严重程度、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发生与变化、处置进程、鉴定结论,对今后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一级)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由镇政府组织实施应急响应。镇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责成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随时待命;提供技术支持;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应急力量救援;与上级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系,及时汇报事故情况。

  2、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二级)

  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织实施应急响应。镇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各项救援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报告应急救援善后处理等各种情况。

  3、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三级)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由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报告。

  (二)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者撤消预警。

  (三)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理

  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后,各单位应强化指挥协调,立即组织相关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要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故)发生,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镇内的应急处置力量。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应急救援力量一般由以下组成:

  1、事故调查组。由安监办、办公室、稽查队、质检所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部门牵头负责,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作出调查结论,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组。当事故发生后,由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为主负责,负责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劣质食品;追踪源头,严格控制流通渠道,惩办违法当事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3、专家咨询组。由镇安监办负责,组织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评价检测数据,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

  4、新闻报道组。由办公室负责,主要制定新闻报道方案,采用适当方式组织新闻报道。。

  (四)应急响应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

  (二)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 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镇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镇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并严格实行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

  (二)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三)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由有资质的质检所承担。质检所受镇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委托按有关标准实施检测,为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四)物资保障

  办公室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

  (五)演习演练

  各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组织开展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

  (六)宣教培训

  安监办应当加强对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八、附则

  (一)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资过不安全因素,不可能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指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

  食品安全事故:在食物生产加工环节中因食品质量、卫生安全因素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损害、健康危害并造成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食源性疾患:也称食源性疾病,指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比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二)本预案由曾家镇安监办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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