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517/2016-00043 | 发布机构: 区粮食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3 |
发布时间: 2016-09-23 | 发文字号: 广朝粮函[2016]4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股室,区粮油购销公司:
为了摸清“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财资产〔2016〕3号)以及《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通知》(财发〔2016〕14号)要求,明确资产清查工作责任,现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国生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玉梅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王 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吉林 粮食工会主席兼办公室主任
李国全 局人教股股长
毛延芬 局财会股出纳
吴雨纹 局财会股会计
白长峰 区粮油购销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吉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雨纹同志负责国有资产清查日常工作。
广元市朝天区粮食局
2016年4月20日
为了摸清“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财资产〔2016〕3号)以及《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通知》(财发〔2016〕14号)要求,明确资产清查工作责任,现成立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国生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玉梅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王 斌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吉林 粮食工会主席兼办公室主任
李国全 局人教股股长
毛延芬 局财会股出纳
吴雨纹 局财会股会计
白长峰 区粮油购销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吉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雨纹同志负责国有资产清查日常工作。
广元市朝天区粮食局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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