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区统计局扶持结对帮扶村做大做强食用菌和猕猴桃产业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47X/2016-00108 |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6 |
发布时间: 2016-09-26 | 发文字号: 广朝统计发[2016]17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统计发〔2016〕17号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关于印发《区统计局扶持结对帮扶村
做大做强食用菌和猕猴桃产业以奖代补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东溪河乡新滩村、三龙村,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区统计局扶持结对帮扶村做大做强食用菌和猕猴桃产业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2016年6月15 日
区统计局扶持结对帮扶村
做大做强食用菌和猕猴桃产业以奖代补
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调动新滩和三龙两村农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积极性,提升特色产业整村发展水平,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快速增收、稳定脱贫,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扶持产业
食用菌产业、猕猴桃产业。
二、扶持对象
户籍在新滩村、三龙村,并在其辖区内种植食用菌和猕猴桃,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户。
三、奖扶政策适用年限
2016年至结对帮扶工作结束。
四、奖励标准
(一)食用菌产业
1.对于当年实现食用菌种植1万袋~2万袋(不含2万袋)的户,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产业扶持奖励。
2. 对于当年实现食用菌种植2万袋~4万袋(不含4万袋)的户,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产业扶持奖励。
3. 对于当年实现食用菌种植4万袋及以上的户,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产业扶持奖励。
4.对于后续上台阶的种植户,每上一台阶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产业扶持奖励,每户同一台阶奖励只能享受一次。
(二)猕猴桃产业
1.对于种植猕猴桃(已嫁接)500株~1000株(不含1000株)的户,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产业扶持奖励。
2. 对于种植猕猴桃(已嫁接)1000株~2000株(不含2000株)的户,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产业扶持奖励。
3. 对于种植猕猴桃(已嫁接)2000株及以上的户,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产业扶持奖励。
4.对于后续上台阶的种植户,每上一台阶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产业扶持奖励,每户同一台阶奖励只能享受一次。
5.为确保猕猴桃产业持续发展,对在其产业发展地建有50立方米以上专用灌溉水池(窖)的种植户,参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执行。
五、申报程序及奖励兑现
(一)奖励资金的认定、兑现,按照申报、初核、申请、验收、审定、发放奖金等程序进行
1.申报。每年三季度(7~9月),种植农户向村委会申报种植内容、地点及规模,村委会做好登记备案。
2.初核。种植农户提出申报后一周内,由村委会组织人员对申报内容进行实地初核。
3.申请。村委会核实无误后,通知种植农户填写《朝天区统计局产业扶持奖励申请验收表》,经本人签字确认,送村委会签字盖章后,再报区统计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验收。区统计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收到种植农户填报的《产业扶持奖励申请验收表》后,在9月底前组织专项验收组对申请的农户进行实地核实验收,验收小组在《产业扶持奖励申请验收表》上签字,送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审定。对验收符合扶持奖励标准的,由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对申报资料进行集体审定。
6.发放奖金。经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每年的12月31日前,由区统计局及结对帮扶村组织召开群众大会对受奖的种植户集中发放奖励资金。
(二)扶持对象需提供以下验收材料
1.经本人和村委会签字盖章认定的《产业扶持奖励申请表》;
2.种植经营情况不同角度的实景图片2张;
3.种植户户口簿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六、资金来源
奖励资金由区统计局从工作经费中统筹解决。
七、附则
(一)严禁套取、骗取产业扶持奖励资金,对套取、骗取产业扶持奖励资金的行为,除全额追回其扶持奖励资金外,一律取消该户的扶持奖励资格。
(二)区统计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产业帮扶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和实施。
(三)本办法由区统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朝天区统计局产业扶持奖励申请验收表》
抄送:市统计局,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扶贫移民局,东溪河乡人民政府。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5日 印
附: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关于印发《区统计局扶持结对帮扶村
做大做强食用菌和猕猴桃产业以奖代补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东溪河乡新滩村、三龙村,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区统计局扶持结对帮扶村做大做强食用菌和猕猴桃产业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
2016年6月15 日
区统计局扶持结对帮扶村
做大做强食用菌和猕猴桃产业以奖代补
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调动新滩和三龙两村农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积极性,提升特色产业整村发展水平,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快速增收、稳定脱贫,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扶持产业
食用菌产业、猕猴桃产业。
二、扶持对象
户籍在新滩村、三龙村,并在其辖区内种植食用菌和猕猴桃,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户。
三、奖扶政策适用年限
2016年至结对帮扶工作结束。
四、奖励标准
(一)食用菌产业
1.对于当年实现食用菌种植1万袋~2万袋(不含2万袋)的户,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产业扶持奖励。
2. 对于当年实现食用菌种植2万袋~4万袋(不含4万袋)的户,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产业扶持奖励。
3. 对于当年实现食用菌种植4万袋及以上的户,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产业扶持奖励。
4.对于后续上台阶的种植户,每上一台阶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产业扶持奖励,每户同一台阶奖励只能享受一次。
(二)猕猴桃产业
1.对于种植猕猴桃(已嫁接)500株~1000株(不含1000株)的户,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产业扶持奖励。
2. 对于种植猕猴桃(已嫁接)1000株~2000株(不含2000株)的户,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产业扶持奖励。
3. 对于种植猕猴桃(已嫁接)2000株及以上的户,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产业扶持奖励。
4.对于后续上台阶的种植户,每上一台阶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产业扶持奖励,每户同一台阶奖励只能享受一次。
5.为确保猕猴桃产业持续发展,对在其产业发展地建有50立方米以上专用灌溉水池(窖)的种植户,参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执行。
五、申报程序及奖励兑现
(一)奖励资金的认定、兑现,按照申报、初核、申请、验收、审定、发放奖金等程序进行
1.申报。每年三季度(7~9月),种植农户向村委会申报种植内容、地点及规模,村委会做好登记备案。
2.初核。种植农户提出申报后一周内,由村委会组织人员对申报内容进行实地初核。
3.申请。村委会核实无误后,通知种植农户填写《朝天区统计局产业扶持奖励申请验收表》,经本人签字确认,送村委会签字盖章后,再报区统计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验收。区统计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收到种植农户填报的《产业扶持奖励申请验收表》后,在9月底前组织专项验收组对申请的农户进行实地核实验收,验收小组在《产业扶持奖励申请验收表》上签字,送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审定。对验收符合扶持奖励标准的,由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对申报资料进行集体审定。
6.发放奖金。经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每年的12月31日前,由区统计局及结对帮扶村组织召开群众大会对受奖的种植户集中发放奖励资金。
(二)扶持对象需提供以下验收材料
1.经本人和村委会签字盖章认定的《产业扶持奖励申请表》;
2.种植经营情况不同角度的实景图片2张;
3.种植户户口簿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六、资金来源
奖励资金由区统计局从工作经费中统筹解决。
七、附则
(一)严禁套取、骗取产业扶持奖励资金,对套取、骗取产业扶持奖励资金的行为,除全额追回其扶持奖励资金外,一律取消该户的扶持奖励资格。
(二)区统计局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产业帮扶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和实施。
(三)本办法由区统计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朝天区统计局产业扶持奖励申请验收表》
抄送:市统计局,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扶贫移民局,东溪河乡人民政府。
广元市朝天区统计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5日 印
附:
朝天区统计局产业扶持奖励申请验收表 | |||
户主姓名 | 联系电话 | ||
所在村组 | 申请时间 | ||
所申报产业 | 发展规模 | 产业所处地点 | 申请奖补额度 |
食用菌 | 去年 万袋 | 元 | |
今年 万袋 | |||
猕猴桃 | 去年已嫁接 株 | 元 | |
今年已嫁接 株 | |||
建有猕猴桃灌溉专用水池(窖) m³ | 元 | ||
种植户申请意见 | ( 签章 ) | ||
年 月 日 | |||
村组核查意见 | ( 签章 ) | ||
年 月 日 | |||
验收组审核意见 | ( 签章 ) | ||
年 月 日 | |||
区统计局审定意见 | ( 签章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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