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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河口乡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索 引 号 : 008463704/2016-00035 发布机构: 两河口乡 成文日期: 2016-09-26
发布时间: 2016-09-26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两河口乡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走群众路线,努力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朝天、幸福家园为动力。以预防、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轨道,促进畜产品市场规范化运行,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目的及适用范围

  (一)目的。为了建立健全我乡突发农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置、救助、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全面提高我乡应对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能力,将重大农产品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最大限度地保障农牧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是指突然发生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具有潜在严重危害的农产品中毒事故;食用感染病毒的农产品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食用被污染的农牧产品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暴发和流行,以及农产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被人恶意投毒,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其他事件。本辖区内动物源性和农作物食品生产环节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依据本预案处理。

  三、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各村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原则,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四、组织体系及职责

  组建乡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指挥领导小组”)。

  (一)指挥领导小组

  1.机构设置:组长由乡人民政府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农业的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担任,成员由乡农业站、乡畜牧兽医站、乡财政所、乡安办、乡卫生院以及各村主任组成。

  2.职责: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重大农牧源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根据需要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制定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二)乡农业站职责和乡镇畜牧兽医站职责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乡农业站和乡畜牧兽医站负责本辖区内突发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责任制,明确职责,设立信息联络员,随时反馈本辖区的信息,24小时保障通讯畅通。

  (三)建立值班、监测、报告、举报、通报等制度

  1.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乡农业站和乡畜牧兽医站建立了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

  2.报告制度:发生重大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地应当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将有关情况向乡人民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响应程序

  1.事故报告:发生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后,各村组应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乡农业站、畜牧兽医站和乡人民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根据农牧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进程,初次报告要快,进展报告要新,总结报告要全。

  2.响应: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乡指挥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由组长或副组长启动本预案。并迅速组织各村委会开展工作。涉及公共卫生安全时及时将情况汇报给卫生管理部门。事发地启动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农牧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指挥,对乡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指挥和协调

  农牧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乡人民政府领导小组负责的事故处置,同时开展响应工作。

  (三)应急处置

  农牧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控制措施。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和协助进行现场处理、采取抽检、调查取证等工作。否则,依法追究责任。

  (四)应急响应的终结

  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根据事件处理和控制情况,结束应急状态。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乡应急指挥小组根据农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的原因、危害程度及处置结束后的情况,对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帮助受损群众依法追讨补偿,帮助受损场户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责任追究。建立农牧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对瞒报、误报、渎职、失职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加工染疫农牧产品、使用违禁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瘦肉精”等非法投入品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调查和总结。农牧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造成事件发生的职能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建议。   

  广元市朝天区两河口乡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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