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关于转发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6901120/2016-00160 |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7 |
发布时间: 2016-09-27 | 发文字号: 广国土资朝发[2016]44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机关各相关股室、事业单位、基层国土所:
现将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管生产经营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的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将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确保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并将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在6月20日前书面报送国土局
特此通知
附:关于转发省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现将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工作,按照“管行业管安全,管生产经营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的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将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确保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并将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在6月20日前书面报送国土局
特此通知
附:关于转发省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2016年6月12日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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