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关于责令西安德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元市太阳坪金矿限期整改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6901120/2016-00161 |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7 |
发布时间: 2016-09-27 | 发文字号: 广国土资朝发[2016]45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西安德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我局对你矿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你公司太阳坪金矿存在以下安全隐患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1、PD872,PD836,PD792,PD753,PD700,PD616,PD650七个井硐弃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是冲击河道,影响行洪安全;二是毁损农田,致老百姓无法正常耕种;三是影响农房及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你矿于6月15日前拿出尾渣处置方案并报区水务局审核同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核批准的整改方案整改到位。
2、矿区内未发现标识、标牌及安全警示标志。要求你矿在6月12日前在矿区醒目位置设置相应安全警示标志及标识、标牌。
3、严禁运输车辆超载超限和无证无牌车辆进入矿区运输。
4、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作业,杜绝超层越界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
若你矿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我局予以依法查处。
特此通知
2016年6月8日,我局对你矿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你公司太阳坪金矿存在以下安全隐患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1、PD872,PD836,PD792,PD753,PD700,PD616,PD650七个井硐弃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是冲击河道,影响行洪安全;二是毁损农田,致老百姓无法正常耕种;三是影响农房及基础设施建设;要求你矿于6月15日前拿出尾渣处置方案并报区水务局审核同意后,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核批准的整改方案整改到位。
2、矿区内未发现标识、标牌及安全警示标志。要求你矿在6月12日前在矿区醒目位置设置相应安全警示标志及标识、标牌。
3、严禁运输车辆超载超限和无证无牌车辆进入矿区运输。
4、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作业,杜绝超层越界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
若你矿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我局予以依法查处。
特此通知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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