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为基层国土资源所配发摩托车相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6901120/2016-00164 |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7 |
发布时间: 2016-09-27 | 发文字号: 广国土资朝发[2016]37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基层国土资源所:
现将市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为基层国土所配发摩托车相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广国土资办发〔2016〕36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车辆管理规定规范管理、安全使用。
特此通知
现将市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为基层国土所配发摩托车相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广国土资办发〔2016〕36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车辆管理规定规范管理、安全使用。
特此通知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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