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关于责令停产停业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及闭坑报告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6901120/2016-00170 | 发布机构: 区国土资源分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7 |
发布时间: 2016-09-27 | 发文字号: 广国土资朝发[2016]40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响水沟石灰岩矿:
你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6年5月7日到期,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你矿停产停业。依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现责令你矿立即停止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撤出采矿及装矿、运输矿石设备设施,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采矿许可证若不延续登记,请编制闭坑报告,待评审备案后实施土地复垦和关闭矿山。
特此通知
你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6年5月7日到期,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你矿停产停业。依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现责令你矿立即停止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撤出采矿及装矿、运输矿石设备设施,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采矿许可证若不延续登记,请编制闭坑报告,待评审备案后实施土地复垦和关闭矿山。
特此通知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朝天区分局
2016年6月8日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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