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6-00033 |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8 |
发布时间: 2016-09-28 | 发文字号: 广朝安办发[2016]16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的统一部署,自2016年至2020年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6个工贸行业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风险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制定的《广元市朝天区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
广元市朝天区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工贸行业领域宽、企业数量大、从业人员多,安全基础薄弱,监管难度较大,易燃易爆粉尘、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液氨等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极易发生。为提高工贸行业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从2016年至2020年底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6个工贸行业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中,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指导、源头管控、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抓基础建设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企业具体岗位和人头,抓实抓细,促进企业提升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工作目标
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到2020年建立起“以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为重点,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差异化监管和精准化执法为抓手,以层层落实企业岗位责任为核心”的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使企业安全基础得到明显改善,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任务
(一)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乡镇、区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相关企业,开展好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督促企业按照《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以下简称《指导手册》,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结合实际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责任制,将责任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员工;依据《指导手册》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登记建档,实施有效防范措施,定期进行检查排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日常管控;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将辨识出的较大危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纳入岗位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岗位操作明白卡”制度,做到“一岗位一清单”,并培训员工熟练掌握。同时,要加大对工业园区入驻工业企业的管控,并重点实施推进。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各乡镇、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落实《指导手册》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采取“嵌入式排查安全隐患、门诊式研制整改方案、挂牌式治理重大隐患、闭环式防范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法,找准、盯紧企业的较大危险因素,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标准清单编制和信息系统功能设计等方面,将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部位和环节作为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的重点,实施风险等级管控,提高检查频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三)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各乡镇、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落实《指导手册》与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把较大危险因素的辨识管控作为重点,贯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环节,强化涉及较大危险因素的自评、考评监督检查,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严格落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和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四)加大宣教培训力度。各乡镇、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指导手册》相关内容作为宣传教育培训的重点,采取集中培训、网络推送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面向基层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并督促企业将《指导手册》纳入“三级培训”内容。
(五)狠抓事故风险防控。各乡镇、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将落实《指导手册》与安全社区建设有机融合。通过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企业建设等、切实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借助安全社区建设先进管理理念,对各类事故隐患进行全方位摸底统计、调研分析,探寻事故发生的规律,进一步建立健全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实现从重事后处理向重事前预防的转变,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员工风险防范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认真组织研究,统筹部署,安排专门工作力量具体督促协调。充分发挥《指导手册》作用,不断健全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完善企业基础信息。各乡镇、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摸清辖区内工贸企业底数和基础数据信息,建立完善企业台帐和数据信息库,掌握企业危险因素及辨识管控能力,细化监督指导和监管措施。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乡镇、区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行动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强化推动措施,加强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与执法检查、专项治理、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宣传培训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察执法。各乡镇、区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落实《指导手册》与日常监察执法相结合,坚持把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内容,持续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建立完善企业台账,掌握企业危险因素及辨识管控能力,细化监管措施。对未落实相关要求的企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要求落实到位、能够有效进行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企业,可以减少安全检查的频次;对违法违规生产企业,依法依规予以严处。
(五)加强督促指导。各乡镇、区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和专家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检查指导等方式,帮助指导企业开展好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强化舆论引导,树立各行业标杆企业和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动,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区安办每年将对工贸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贯彻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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