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安办《关于剑阁县剑门关镇“5.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6-00038 |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8 |
发布时间: 2016-09-28 | 发文字号: 广朝安办发[2016]24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安办《关于剑阁县剑门关镇“5.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现将市安办《关于剑阁县剑门关镇“5.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市安办〔2016〕31号)转发给你们,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切实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运行,坚决遏制和减少事故发生。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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