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6-00051 |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8 |
发布时间: 2016-09-28 | 发文字号: 广朝安监发[2016]11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内各股室,安全监察执法大队,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现将我局《2016年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5日
2016年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6年是依法治区巩固提升深化年,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依法治省《纲要》和依法治区《决定》总体要求,结合《广元市朝天区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广朝委办〔2016〕26号)精神,以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为主题,全面推进法治朝天建设。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体系
(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控制、源头管理制度,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依法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决策程序,将决策行为置于法律框架内。对重大事项实施开门决策,公开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邀请有关专家、企业、市民参与决策,充分听取其意见,使决策事项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公共利益,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安全生产依法行政
(三)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再次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该精简则精简,该下放则下放,该取消则取消。规范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规范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网上运行办理。
(四)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认真编制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并严格按照执法计划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横向联合执法、上下联动执法和执法案件移送机制,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会审制度落实,强化事故、行政处罚会前报行审股审查,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告知、听证、回避、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等程序性制度。
(五)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裁量权。严格按照省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规范》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规定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平等原则、比例原则,确保大致相同的违法行为适用法律大体一致。
(六)严厉查处典型违法案件。结合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活动,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在新闻媒体曝光。
(七)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重点行政执法活动规范化管理,着力解决法律法规适用不当、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事故调查不规范、案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八)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顾问制度。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和出台重在政策等方面作用。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九)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会议前学法制度,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重要法律的集中学习,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七五”普法、“12.4”宪法日等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业务股室在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将普法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深入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领域积极倡导和开展尊重法律、崇尚法治、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的价值观,在全社会营造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氛围。
(十一)开展全民安全生产法治宣教活动,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结合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社区创建,深入开展送安全法律、法规到基层、进企业活动。指导乡镇和企业将安全生产法规宣传到企业班组、乡镇村(社);指导企业建立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学法用法制度,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安全诉求、依法维护安全健康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加强对领导干部、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法治能力培训。以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新要求等为主要内容,对领导干部、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监督执法人员、乡镇安办人员开展依法行政业务培训,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
四、推进安全生产政务公开
(十三)拓展安全生产政务公开范围。坚持安全生产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上网公开所有安全生产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事故信息、事故调查处理信息等。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在网上公开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供公众查询。
五、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落实
(十四)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监督。依法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对未按照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的从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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