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做好2016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详情
关于做好2016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744686869/2016-00057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6-09-28
发布时间: 2016-09-28 发文字号: 广朝安办发[2016]48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国庆节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广安委〔2016〕15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节日期间,人流、物流将急剧增加,安全监管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握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乡镇、区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布置本地、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和行业,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抓实、抓细、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节日期间一方平安。

  二、强化措施落实,认真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

  节日前夕,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设施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按“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事故;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场所要坚决进行停业整顿。

  三、加强监管监察,确保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区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道路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禁超速、超载、超限;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车、乘船。交通部门、各有关乡镇要督促各运输企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无证驾驶;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严禁农用车、摩托车载客。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公务车辆、应急救护车辆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煤矿与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煤矿安全方面,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非煤矿山安全方面,加强爆破作业现场管理,严禁越层越界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防止发生坍塌、高坠、爆炸及尾矿库垮坝等事故发生。对节日期间矿山企业矿用设备、井硐需停产维修、检修、加固的,要安排并落实好维修、检修等相关安全措施。

  三是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建设、质监及各项目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塔吊、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四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区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

  五是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区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检查,严格运、储、销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六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老年人活动场所等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业整顿。

  七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及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八是加强对民爆、电力、旅游、特种设备等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节日安全。

  四、强化节日值班,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

  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带班工作,严格执行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要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要建立健全节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序、高效地救援。节日期间发生事故的,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有关部门,保障信息渠道畅通。任何乡镇、部门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事故现象发生。

  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国庆期间值班安排表于9月29日前报区安办,并于国庆节后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影像资料上报区安办。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