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认真做好防灾避险和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87/2016-00047 | 发布机构: 大滩镇 | 成文日期: 2016-09-28 |
发布时间: 2016-09-28 | 发文字号: 广朝滩府发[2016]84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认真做好防灾避险和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认真做好防灾避险和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安监函〔2016〕259号)转发给你们,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要认真结合本辖,本行业领域实际,切实抓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9日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党政办 2016年8月29日印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认真做好防灾避险和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认真做好防灾避险和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安监函〔2016〕259号)转发给你们,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要认真结合本辖,本行业领域实际,切实抓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9日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党政办 2016年8月2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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