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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87/2016-00068 发布机构: 大滩镇 成文日期: 2016-09-28
发布时间: 2016-09-28 发文字号: 广朝滩府[2016]58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滩府〔2016〕58号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相关部门:

  露天焚烧秸秆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加剧空气污染,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危及公共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切实保护和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按照省市区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镇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燃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镇、村(社区)、组三级秸秆(包括垃圾、落叶、杂草)禁烧责任体系和秸秆禁烧联动机制,切实将禁烧目标责任落实到村(社区)、相关部门、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明确任务,分片包干,严格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确保全镇“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确保我辖区大气环境不受污染,公路、铁路等交通干线通行不受影响,空气质量稳定达标。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和环保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党政班子成员和相关办站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建所,具体负责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的组织检查、监督管理等工作。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书记是所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将监管管理责任落实到各个组,建立全覆盖的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并于 2016年6月8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全覆盖责任人员名单上报镇村建所备案。

  (二)强化督查巡查。建立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专项督查组(见附件2),由分管环保和农业的领导牵头,党政办、村建所、农业站、林业站以及联系村的干部组成督查组,对全镇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从5月25日起新发生的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的村(社区),要实行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目标考核中实行扣分制。各村(社区)要成立巡查组,不间断、不定期、全覆盖、全天候开展巡查工作,坚决防止各村各户对农作物秸秆实行露天焚烧。

  (三)严肃问责处罚。从5月25日起新发生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行为的,由镇纪委会同党政办、村建所、农业站、林业站等部门,对事发村"两委"干部开展问责调查,实行纪律处分;并对相关村、组责任人员实行经济处罚。对因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上报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推广综合利用。农业站要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秸秆留高茬直接还田,旱地、园地秸秆覆盖还田,秸秆堆肥、沤肥还田,秸秆氨化过腹还田,以及秸秆气化、秸秆压块、秸秆栽培食用菌等技术,逐步形成多渠道、多途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切实提高秸秆利用率,变废为宝,努力从根本上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利用召开村(社区)干部、组干部会议、群众会议、书写宣传标语等手段,广泛宣传秸秆禁烧有关政策、秸秆焚烧的危害性,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镇农业站要积极指导有条件的村开展以秸秆还田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试验、示范,召开现场会,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形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职责分工

  村(社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严格实行“村(社区)为主体、辖区负责”,各村(社区)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村(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制定村规民约,责任落实到户。

  镇村建所:牵头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督查巡查等工作。

  镇农业站:负责宣传和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牵头开展督查巡查工作,发现焚烧行为责令立即制止。

  镇林业站:负责生态保护区、绿化带及防护林带两侧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对因焚烧秸秆烧死树木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大滩派出所:负责对寻衅滋事、不服从管理或因焚烧秸秆造成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负责禁烧期间防火宣传、巡查和消除火灾工作,严格按照《消防法》从重从快处理火灾事故。

  镇纪委: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行政监督,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和处理。

  镇文化站:负责全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

  四、工作要求

  秸秆焚烧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各村(社区)、镇属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紧急行动,尽职履责,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切实深入农村一线,狠抓工作落实,努力确保全区“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全力确保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附件:1、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5日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党政办 2016年5月25日 印

  


  附件1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明高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 组 长:郭飞飞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邱子军 正科级组织员、纪委副书记

  成 员:周明青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赵 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熊桂兰 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澧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 舜 大滩派出所所长

  吴 强 大滩司法所所长

  张坤义 大滩中心国土所所长

  陈金良 大滩中心医院院长

  李发宇 大滩教育督导室主任

  许汉鸿 大滩中学校长

  陈明礼 元吉小学校长

  姚 云 大滩小学校长

  简金莹 妇联主席

  鄂亚梅财政所负责人

  赵全兴民政所所长

  余占清 农业站站长

  张贵勋 林业站站长

  徐荣乾 水务站站长

  杨怀成 爱卫办主任

  谢国全安监办负责人  

  李培砜村建所所长

  马腾军 大滩畜牧兽医站站长

  刘克文 大滩场镇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村建所具体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督促协调工作,郭飞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培砜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附件2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时间

  从 2016 年 5 月 25 日起,至夏收(或秋收)结束。

  二、督查内容

  各村(社区)强化秸秆(包括垃圾、落叶、杂草)禁烧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网格化监管、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留死角"的秸秆禁烧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深入各村(社区)、农户、公铁路沿线、农作物种植区等地明查暗访,了解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督促禁烧工作落实。

  四、督查人员名单

  第一组:督查横梁、白鹤、移山、自然、立新、敬忠、回龙、风雷、场镇社区等9个村(社区),重点突出朝阳公路、元柏公路、元移公路和宝成铁路沿线。

  组 长:郭飞飞 副镇长

  成 员:周明青 刘克武 余占清 杨怀成

  李国珍 李培砜 唐亚军

  第二组:督查新生、红光、光辉、银河、茅坪、业成、茅寨、响水、高峰等9个村,重点突出朝阳公路、新光公路、元移公路和宝成铁路沿线。

  组 长:邱子军 正科级组织员、纪委副书记

  成 员:马腾军 罗 利 赵 澧 谢国全 赵 强

  邓万玉 徐荣乾 张贵勋 李春生

  五、工作要求

  督查组要深入一线逐一认真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要责成相关村(社区)立即整改。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本次专项督查情况要及时下发通报,问题突出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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