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87/2016-00075 | 发布机构: 大滩镇 | 成文日期: 2016-09-28 |
发布时间: 2016-09-28 | 发文字号: 广朝滩府[2016]44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朝滩府〔2016〕44号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场镇各机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全面保护好我镇森林资源,预防和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对我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李明高 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邱子军 党委委员(分管林业)
成 员: 赵 澧 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贵勋 林业站站长
鄂亚梅 财政所负责人
余占清 农业站站长
唐亚军 林业站干部
赵泉兴 民政所所长
李春生 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 舜 大滩派出所所长
张坤义 大滩国土所所长
吴 强 大滩司法所所长
夏三明 大滩信用社主任
许汉鸿 大滩中学校长
陈明礼 元吉小学校长
姚 云 大滩小学校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由张贵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
抄送: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林业和园林局。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党政办 2016年2月25日印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场镇各机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全面保护好我镇森林资源,预防和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对我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 李明高 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 邱子军 党委委员(分管林业)
成 员: 赵 澧 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贵勋 林业站站长
鄂亚梅 财政所负责人
余占清 农业站站长
唐亚军 林业站干部
赵泉兴 民政所所长
李春生 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 舜 大滩派出所所长
张坤义 大滩国土所所长
吴 强 大滩司法所所长
夏三明 大滩信用社主任
许汉鸿 大滩中学校长
陈明礼 元吉小学校长
姚 云 大滩小学校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由张贵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
抄送: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林业和园林局。
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党政办 2016年2月2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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