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关于召开2016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暨“两学一做”专题学习讨论会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269/2016-00038 |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9 |
发布时间: 2016-09-29 | 发文字号: 广朝司发[2016]10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关于召开2016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暨“两学一做”专题学习讨论会的通知
各基层司法所,局内各股室,各律师所事务所、朝天区法律服务所: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2016年上半年区司法行政工作暨“两学一做”专题学习讨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7月5日(星期二),上午8:40~12:00,下午2:30~5 :30,会期一天(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
局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含协勤人员)、全区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只参加下午相关会议)。
四、会议内容
1.总结“川陕甘三省五市边界人民调解协作工作会”承办情况。
2.听取各司法所、股室负责人就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安排下半年司法行政工作。
3.组织开展“文明礼仪”和“两学一做”专题学习讨论活动。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股室、司法所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交局办公室。根据安排,各股室、司法所负责人要在会上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报,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请做好相关准备。
(二)请乔均祥、胡勇、孙炯霞、刘芳围绕“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专题进行发言,请王国民、王玉清、张厚明、姜文舒围绕“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专题进行发言,请党小丽、朱银华、王晓燕、冯露、盛春明围绕文明礼仪相关内容进行专题发言,其他参会人员做好发言准备,专题发言材料交局办公室。请每名党员准备好为党说句心里话。
(三)请各所将需住宿的人员名单于7月4日下午5:00前报司法局办公室(联系人:李丹,电话:8622197)。
(四)请参会人员将《工作记实手册》带回交政治部。
(五)各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提前向主要领导请假,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2016年6月28日
关于召开2016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暨“两学一做”专题学习讨论会的通知
各基层司法所,局内各股室,各律师所事务所、朝天区法律服务所: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2016年上半年区司法行政工作暨“两学一做”专题学习讨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7月5日(星期二),上午8:40~12:00,下午2:30~5 :30,会期一天(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会议地点
局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含协勤人员)、全区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只参加下午相关会议)。
四、会议内容
1.总结“川陕甘三省五市边界人民调解协作工作会”承办情况。
2.听取各司法所、股室负责人就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安排下半年司法行政工作。
3.组织开展“文明礼仪”和“两学一做”专题学习讨论活动。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股室、司法所对上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交局办公室。根据安排,各股室、司法所负责人要在会上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报,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请做好相关准备。
(二)请乔均祥、胡勇、孙炯霞、刘芳围绕“坚定理想信念、明确政治方向”专题进行发言,请王国民、王玉清、张厚明、姜文舒围绕“合格党员具体标准、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专题进行发言,请党小丽、朱银华、王晓燕、冯露、盛春明围绕文明礼仪相关内容进行专题发言,其他参会人员做好发言准备,专题发言材料交局办公室。请每名党员准备好为党说句心里话。
(三)请各所将需住宿的人员名单于7月4日下午5:00前报司法局办公室(联系人:李丹,电话:8622197)。
(四)请参会人员将《工作记实手册》带回交政治部。
(五)各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提前向主要领导请假,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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