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关于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269/2016-00041 |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9 |
发布时间: 2016-09-29 | 发文字号: 广朝司发[2016]14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关于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各司法所: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广司[2016]3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局机关各股室、各司法所要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政风行风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抓服务、围绕监管抓安全、围绕改革抓创新、围绕队伍抓规范”工作思路,从“依法履职、服务发展、作风建设、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清正廉洁”等六个方面着手,大力加强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关管行风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狠抓党风、引领政风、促进行风,努力推进全系统基层基础规范化、法律服务优质化、监管执法规范化、行业管理制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外在形象不断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主要内容
1、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法制意识观念,坚持在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法定时限、法定范围内,依法办事;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群众满意,避免或减少发生行政投诉、行政诉讼等事项,让人民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责任领导:党小丽;责任部门:法宣股)
2、加强司法所建设。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要严格落实司法部规定,恪守职责范围,不超越职权、不违法办事,不参与“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活动,做到认真履职尽责;管理事务和工作过程做到依法公开、透明高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各内业务台账登记册,保障司法所业务和日常工作严谨有序。(责任领导:乔均祥;责任部门:基层股)
3、严格社区矫正执法。严格执行《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调查评估、收监执行等重点环节工作制度,落实执法检查;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和信息化建设,确保不发生脱管失控、重特大事故或案件。(责任领导:党小丽;责任部门:安帮矫正股)
4、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依法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责任领导:乔均祥;责任部门:基层股)
5、加强安置帮教。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机制和制度;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和帮教管理,拓展就业、创业渠道,防止其重新犯罪。(责任领导:党小丽;责任部门:安帮矫正股)
6、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逐步构建特殊人群监测、预警、救治、帮助、服务、管理制度框架,落实好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管控措施。(责任领导:党小丽;责任部门:安帮矫正股)
7、健全和完善法律服务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健全和完善法律服务人员和机构信息公开、诚信档案、投诉反馈、失信行为披露等4项制度;逐步完善行政监督,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和公证机构内部监督,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等4项监督机制;健全和完善法律服务职业公示、统一收案收费、风险告知、利益冲突审查、重大敏感案件告知等5项制度。(责任领导:何登华;责任部门:公律管理股)
8、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和指导。建立律师、公正行为失信监督惩戒机制;将行政处罚工作全部纳入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严格法律服务人员执业准入机制,规范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的行政许可工作;不断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和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做到行业建设与行风建设步调一致,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责任领导:何登华;责任部门:公律管理股)
9、切实做实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完善综合法律服务窗口,完成好区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和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工作,争取做到大厅建设标准化,办公设施标准化,接待工作标准化,登记记录标准化;明确法律援助人员岗位职责,严明工作纪律,为来访群众提供细致、热情、高效的接待服务;向社会公开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抓好案件回访工作,做好案件质量监督考评。(责任领导:何登华;责任部门:法律援助中心)
10加强考核考评。加强和改进局机关股室和司法所的目标考核工作,结合2016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考评的开展,将政风行风纳入考评;制定责任明确、量化可行的考核细则,激励局机关各股室和司法所创一流业绩,建设一流机关,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改善,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行政成本进一步降低。(责任领导:乔均祥;责任部门:办公室)
11、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紧盯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服务窗口的工作态度和业务技能提升,持续整治“庸、懒、散、浮、拖”坚决刹“不为之风”,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责任领导:王国民;责任部门:纪检组)
12、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强化管理,健全功能,巩固提高利用效率;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重点突出群众关注的政务、律师、公正、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信息内容;推动全系统完善落实政务、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大力推进“阳光执法”。(责任领导:乔均祥 ;责任部门:办公室)
13坚持抓教育,不断提升全员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尊法、学法、守法、护法并严格执法的行为习惯;坚持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与不良行为和不良风气作斗争;通过抓行业党的建设和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增强法律工作者、律师、公证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诚信意识,奠定服务为民、诚信职业的思想基础。(责任领导:王国民;责任部门:纪检组、政治部)
15、坚持抓廉洁,不断提高政风肃纪水平。坚持从严治党不放松,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为基础,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化;以政风肃纪为抓手,持之以恒纠“四风”,以“零容忍”的态度抓查处,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发现和处理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法不公不严等问题。(责任领导:王国民;责任部门:纪检组)
16、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明查暗访力度,采取不定时、不定期、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的方式,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电话问询等手段对窗口单位及各司法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执法不严、工作作风涣散等方面进行明查暗访;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反映问题突出的司法所和机关股室进行通报。(责任领导:王国民;责任部门:纪检组、政治部)
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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