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3608/2016-00050 | 发布机构: 文安乡 | 成文日期: 2016-09-29 |
发布时间: 2016-09-29 | 发文字号: 广朝文府发[2016]28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乡各村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村级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乡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广元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元市朝天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元市朝天区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村级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乡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村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乡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3、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乡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五、应急机构及职责
设立文安乡村级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乡政府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水务农机站、党政办、财政所、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水务农机站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1、领导小组职责:
各村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村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村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本乡的抢险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六、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
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
事故发生村应急机构要配合乡政府加强对水致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配合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具体按照《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与乡政府一起发动群众参与供水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尽快恢复供水。
4、应急结束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七、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
成立文安乡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通信与信息保障
文安乡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0839-8619032),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3、物资保障
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乡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4、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乡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并立即向区应急领导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