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3608/2016-00052 | 发布机构: 文安乡 | 成文日期: 2016-09-29 |
发布时间: 2016-09-29 | 发文字号: 广朝文府发[2016]1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根据省、市、区关于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5〕47号)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和降低环境信访、重复信访为重点,逐步构建覆盖全乡、责任到人、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环境监管服务网络,切实提高全乡环境监管和环保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到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降低环境信访、重复信访总量,优化投资环境,增强群众环境安全感。
(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各村委责任主体,明确环境监管职能,各项环保工作制度落实到位。
三、监管原则
(一)网格化划分
网格化监管工作按照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设置乡、村、企业三级网络。网格间有机衔接、不留空白,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环境监管网络。
1.一级网络:广元市朝天区文安乡人民政府
以乡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人民政府,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乡属各部门为责任单位,按所明确的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乡政府乡长为一级网络化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干部为具体责任人。
2.二级网络:各行政村
以各村行政区域建立二级网络,责任主体为村委会,村委会班子成员、乡驻村干部、环境监督员,分片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村委会主任为二级网络化管理具体责任人。
3.三级网络:重点监控企业
乡辖区内的企业分成1个网格小组,并指定一名组长为具体责任人。
(二)职责分工
按照巩固一级网格、优化二级网格、提升三级网格的工作思路,健全环保网格化监管体制。下级网格接受上级网格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级网格统筹协调,共同完成所担负的环保网格监管工作。
1.乡本级
乡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环境质量和出界河流断面负总责。受区政府委托在本辖区内开展相应的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工作。组织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落实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所属网格环境执法人员落实环境监察制度和要求,做好网格内环境监管工作,具体组织实施网格内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参与重大环境专项检查行动,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对网格内重点环境监管工作和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调查督查,做好有关环境污染和纠纷的调解工作;做好环保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统筹协调解决辖区内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调查和自查发现的各类环境保护信访;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和媒体曝光事件;建立环境突发事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物资器材,同时加强平时演练,及时处置事故。
2.乡级网格成员单位职责
财政所:根据区级关于环境保护的财政扶持措施,管理好对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及“三废”综合利用的各项资金,及时拨付国家、省、市、区环保专项资金并监督使用管理情况,不断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村建所:在制定城乡规划时,把环境保护列为重要内容,充分考虑区域环境质量,严格进行规划环评,合理规划布局;承担全乡的节能减排责任,负责做好建筑施工噪声及杨晨污染防治等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环保措施。负责加强全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杜绝垃圾填埋场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交管办:负责公路两侧的秸秆、树叶和垃圾的禁烧工作;加强公路等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防止废水、废气和噪声污染;加强道路运输管理,杜绝扬尘污染。
水务站: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水资源调度的污染防治工作,参与流域水资源及其污染防治的规划工作;严防饮用水源地发生污染事件;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水源水质的监测、保护工作;协助环保部门加强对河道排污口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违规排污口的监督管理。
农业站: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监测和管理,组织实施全乡农村饮水、改厕规划,开展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整治;依法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推广使用绿色环保长效缓施化肥和提高化肥使用效率,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有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废旧农膜处理工作;指导畜禽养殖大户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养殖粪便无害化处理达标率100%;督导现有养殖项目对周边环境进行治理,消除环境污染。
林业站:加强对林业资源的保护、管理,提高森林覆盖率。
安监办:加强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销售点的检查巡视力度,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环境突发事件。
纪委:负责对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监察,依法依规查处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设计违规行为的乡、村人员党政党纪责任。
国土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级生态红线的划定范围落实用地审批制度;加强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派出所:负责公共场所生活生活噪声,以及移动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严把违法运输车辆上路关;严格车辆报废制度,对超过使用年限的车辆按规定予以强制报废;负责做好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信访事件的维稳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环境污染事故、违法行为等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卫生院:加强医疗垃圾废物管理;负责对全乡地表水疾控防控。
学校:大力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的普及教育和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
其它相关部门:在乡政府领导下,结合实际,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3.村委会
各村在乡政府的指导下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污染源摸底排查,建立全面准确的污染源基础数据库;认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改等工作;在日常巡查中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上报网格,不得瞒报、迟报;协助上级网格完成对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及处理工作;科学合理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信访案件;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动村民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3.重点监控企业
充分发挥企业自身在环境污染防治中的主体作用,模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交流经验,收集意见,共同解决存在的环保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1月15日-1月31日)。召开动员大会,摸底宣传告知,并于1月31日前将工作方案和三级网格划分情况报区环保局。
(二)实施阶段(2016年2月1日-10月30日)。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运行机制,确保网格级别,明确各个责任区责任人员的监管职责和措施。
(三)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日-11月底)。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成效,迎接上级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环境保护网格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安排专门力量和资金,全力抓好落实,安排乡班子成员下挂下级网格,同时要明确各级联系人及直接责任人,避免因责任人休、病、事假及出差、培训等原因所出现的管理责任空白。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级网格主要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网格实际,做好检查和监管,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经常检查责任网格内重点单位的环保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监管机制。强化奖惩机制。对年度环保目标考核不达标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对年度环保目标考核或日常工作完成好,网格化监管体制落到实处的村给予奖励。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安监办、派出所、国土所等部门要履行好部门职责,服从乡统一调度指挥。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级网格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及日常监管。对各级网格责任单位工作不积极、不作为、监管不力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并通报批评;对工作人员没有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导致污染事故发生,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