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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文安乡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 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608/2016-00057 发布机构: 文安乡 成文日期: 2016-09-29
发布时间: 2016-09-29 发文字号: 广朝文府发[2016]12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文安乡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省、市、区关于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确保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会保障政策兜底脱贫, 进一步巩固“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和“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活动成果,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67号)和《广元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的通知》(市民发〔201612号)及朝天区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朝府办发2016〕7号精神,结合全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低保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基本信息,进一步规范低保制度,有效发挥兜底保障作用,确保低保对象精准、数据真实,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二、重点任务

坚持把重点放在兜底上,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避免普惠和福利过度化。按照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现行城乡低保条例、审核审批办法、经济状况核查办法、备案制度等政策法规制度,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项目保”和错保漏保等问题,纠正“轮流吃低保”、分配低保指标、“一户一保”不按家庭成员保障、不以家庭为单位、不入户调查、不公示、不按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等问题。

三、普查方式

(一)全面普查和复核低保对象。各村要对本辖区的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集中普查复核,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社会救助的政策法规行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精准识别低保对象。农村低保评定要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针对全乡3个精准扶贫村,把建卡贫困户中需要低保政策兜底的贫困户直接确定为低保户,并按低保办理程序规范纳入低保;其余6个非精准扶贫村,要按照精准扶贫“回头看”确定的比照标准,准确界定出需要低保政策兜底的贫困户,并按照相关规定程序确定为低保户。低保评定要紧密结合低保信息系统平台开展比对工作,重点清理生活水平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家庭。在工作开展中,各村要标准一致,公平公正,更要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绝不能因标准不一致而引发群访或不稳定事件。同时,各村要密切关注低保边缘户的动态变化,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户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将经济好转、跨越低保线的低保户清退出低保,切实做到进出有序、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象准确。

(三)有效遏制“骗保”“错保”等行为。各村要将确定的低保户的所有家庭成员信息录入低保信息系统平台进行比对,通过对申请或享受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的核对,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不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骗保”“错保”等问题的发生。同时,为确保以户为单位家庭成员的准确性,各村要与户籍信息进行核对确认。

(四)严肃查处和清理“人情保”“关系保”“项目保”。低保经办人员和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要实行备案,重点对本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项目保”以及媒体曝光的案件进行集中查处。乡设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事事有回音,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

(五)切实加强信息披露加强全国最低生活保障系统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低保对象管理服务水平,所有低保对象基本情况必须进系统、建台帐、到户到人,实施精细化管理。要严格执行低保对象本人申请、民主评议、社会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和组两榜公示,获得救助后要进行长期公示,定期核查,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实施步骤

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2016120日至1月底)。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全乡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当前打赢脱贫攻坚战重大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和现行低保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村特点,围绕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重点,研究制定本村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普查和精准识别实施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切实加强对村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162月上旬至3月中旬)。一是组织开展自查。各村要对低保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情况、救助程序的执行情况、以家庭为单位低保对象家庭成员的财产收入认定情况、“轮流吃低保”情况、分配低保指标情况、“一户一保”情况、不入户调查、不公示、不按实际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情况等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仔细分析、及时整改。二是开展重点核查。乡民政部门要针对全乡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核查,要督促各村对动态复核确定的所有低保对象在村委会全部公示,乡通过电子屏进行滚动公示。特别是对群众有异议的低保对象的,逐一核查,确保低保对象准确无误。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63月中旬至3月下旬)。乡政府适时开展督查,探索邀请第三方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各村工作动态,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要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乡政府组织专门人员督导各村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63月下旬)。各村要认真分析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于322日之前将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会议记录及相关会议图片总结上报乡民政所。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联动,形成合力本次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涉及范围广,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村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责任落实。要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自愿参与、自觉参与,特别要注重加强统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政府确定的普查和精准识别工作任务,下决心整改本村长期存在的“项目保”、“轮流吃低保”、分配低保指标、“一户一保”不按户施保、不以家庭为单位、不入户调查、不公示、不按实际收入补差发放低保金等突出问题。

(三)精准识别,精准认定。要将低保户精准认定与脱贫攻坚统筹推进,准确掌握低保兜底脱贫对象,推动农村低保与脱贫攻坚在对象识别上有效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充分发挥两个政策在脱贫攻坚中有机结合的重大作用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贫困家庭,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切实做到对象精准、数据准确。

(四)规范程序,严格纪律。要严格依法按照相关程序审核审批,切实做好调查、评议、公示、审核等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禁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政策执行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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