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全力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索 引 号 : 008462605/2016-00178 | 发布机构: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16-09-29 |
发布时间: 2016-09-2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当前正值“三秋”大忙之际,也是秸秆禁烧的关键时期,我区多部门联合共治,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一是坚持“三原则”。坚持“属地管理、严管重罚、综合利用”原则,明确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禁烧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对发生违反禁令私自焚烧秸秆、向河道堆放秸秆堵塞河道,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大力提倡秸秆还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二是注重“三到位”。注重责任到位、督查到位、宣传到位,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将秸秆禁烧责任明确到村、到地、到人;各级成立灭火队、巡逻队,发现有焚烧行为立即制止,做到教育处罚到位;多种形式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各地涌现出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好典型、好做法。
一是坚持“三原则”。坚持“属地管理、严管重罚、综合利用”原则,明确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禁烧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对发生违反禁令私自焚烧秸秆、向河道堆放秸秆堵塞河道,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大力提倡秸秆还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二是注重“三到位”。注重责任到位、督查到位、宣传到位,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将秸秆禁烧责任明确到村、到地、到人;各级成立灭火队、巡逻队,发现有焚烧行为立即制止,做到教育处罚到位;多种形式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各地涌现出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好典型、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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