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2496/2016-00065 |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 成文日期: 2016-09-30 |
发布时间: 2016-09-30 | 发文字号: 广朝食药工商[2016]30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所(队)、中心,机关各股室:
现将《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市、区政府相关文件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着力点,狠抓商事制度改革具体措施“落地生根”,力求做到“在思想认识上站位要高,在工作安排上链条要短、节奏要快,在细化落实硬措施上要务实管用、能办好,在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上要见人见事见结果”,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营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推进工作
为加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董长奎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先权、李迎春同志任副组长,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社会信用信息监管股、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市场规范监管股及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信用信息监管股,作为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机构,负责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具体协调事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细化工作,抓好组织实施。
三、 工作任务
(一)持续做好登记制度改革。主动作为,承接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在服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方面提供更加优质服务,完善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协调服务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投资、招商引资等项目审批具体问题,为区域重点项目落地生根提供保障;对个别时限要求紧急的采取先照后证、前置后补、容缺预审等措施,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为企业快速便捷准入提供保障。(牵头股室:政策法规股和行政审批股,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规范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动态更新、公布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清单,打造政务服务中心及网上“审批中介超市”,规范公开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着力构建公开公平、自主选择的中介服务市场。完善涉审中介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将信用信息与中介机构公示目录同步公开。重点查处违规收费、提供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规范中介机构经营秩序。(牵头股室:社会信用信息监管股,各所(队)配合)
(三)严格执行“黑名单”公示制度。初步实现工商部门、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区分涉密信息和非涉密信息,依法实施对企业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等环节的分类管理,依法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信息记录相对应的企业名下。被列入经营异常目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有关信息将被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金融等机构共享,并被全社会共知,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禁入。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企业高管。(牵头股室:社会信用信息监管股,各所(队)配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具体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深化思想认识,将该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社会信用信息监管股和行政审批股要大力宣传有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措施办法,让群众和企业感知经济发展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