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2496/2016-00067 | 发布机构: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 成文日期: 2016-09-30 |
发布时间: 2016-09-30 | 发文字号: 广朝食药工商[2016]39号 | 公文种类: 无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关于印发《局领导分片联系督查乡镇食品药品和工商监管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各所(队)、中心,机关各股室:
现将《局领导分片联系督查乡镇食品药品和工商监管工作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广元市朝天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局领导分片联系督查乡镇食品药品和工商监管工作责任制
为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全面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局党组决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查力度,实行局领导分片联系督查乡镇食品药品和工商监管工作责任制。
一、联系督查责任分工
按照区局领导人人参与、亲自督导的原则,区局党组班子成员每人联系督查1个片区的食品药品和工商监管工作。具体分工:
董长奎 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汪家片区食品药品和工商监管工作
陆晓艳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联系沙河片区食品药品和工商监管工作
卢珍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中子片区食品药品和工商监管工作
罗光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曾家片区食品药品监和工商管工作
杨先权 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羊木片区食品药品和工商监管工作
李迎春 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大滩片区食品药品和工商监管工作
李 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朝天片区食品药品和工商监管工作
二、联系督查责任内容
(一)政令畅通工作。重点督查各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总局、省局、市局、区委区政府及区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工作。
(二)日常监管工作。重点督查各所在落实日常检查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完善防范风险及后处理机制,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跟踪督导力度等方面的工作。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督查各所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等方面的工作。
(四)重大案件查办工作。重点督查各所在大案要案查处,“行管衔接”和“行刑衔接”,规范线索通报、提前介入、案件移送、检验鉴定等程序,以及对发布违法广告企业和产品的查处等方面的工作。
(五)提升监管能力工作。重点督查各所在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技术体系现代化、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六)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督查各所在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提高监管工作法制化水平,强化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三、联系督查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督查职责。区局领导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抽查、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联系片区相关工作的督促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跟踪检查,限期整改落实。基层所所长每季度向局党组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联系局领导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一次督查情况。
(二)严明督查工作纪律。在督查工作中,区局领导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各所要积极配合,协助区局领导开展好联系督查工作。
(三)切实用好督查成果。区局对各所食品药品和工商监管工作的督查情况,要定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督查结果作为区局年终对各所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