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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溪乡森林防火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2664/2016-00037 发布机构: 平溪乡 成文日期: 2016-09-30
发布时间: 2016-09-3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朝平发〔2016〕9号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平溪乡森林防火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联村领导及联村干部: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我乡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广元市突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元市朝天区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和《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特制定《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森林防火工作职责及分片包干责任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委会,成员单位,驻村领导、干部加强对各包片村或各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好各辖区社会稳定。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森林防火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制

  2、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森林防火工作分片包干责任区划分表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3日

  抄送: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区林业局 。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党政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 印

  附件1

  广元市朝天区平溪乡森林防火工作

  分片包干责任制

  为了做好我乡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有效保护我乡森林资源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乡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乡领导、包村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以便更好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责任目标

  1、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总目标是不发生森林火灾或少发生森林火灾。

  2、不突破年度森林火灾控制指标。辖区内界定的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不超过0.5次/万公顷和0.5‰;其他有林地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不超过1次/万公顷和1‰。

  二、管理范围

  实行属地管理和职责管理相结合,驻村领导村支部书记为所辖区域第一责任人。

  三、工作职责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各村要通过分发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开群众会等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2、加强扑火队伍建设。各村要组建一支20至30人的村级义务扑火队伍,并做好扑火队伍的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3、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各村必须安排好值班巡逻,高火险期间要求各村书记、主任带班,由村两委、驻村干部组成的巡逻队伍,对野外作业人员、时间、地片进行登记,并实行日汇报制度。乡林业站定时不定时抽查,加强督促,做到巡查到位。

  4、严格值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加强值班,强化火情监测。高火险期间,各村书记、主任、驻村干部有特殊情况要外出需向乡党政主要领导请假。

  5、严格火情报告制度。各村在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查明原因,掌握动态,及时准确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组织扑救。邻村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通报火情,协同扑救。

  6、及时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各村要积极配合乡林业站、区林业公安等从快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7、抓好火烧迹地更新工作。各村要100%完成上年度火烧迹地的造林更新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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